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1997年成立,下设11个职能部门,为整个工业园区的用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手续。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园区行政类直属事业单位,于1997年4月成立,是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业务经办机构。根据国家法律及政府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园区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以及园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工作职能。
中心职能
1、负责园区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
2、负责园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业务。
园区管理中心机构设置
1、单位服务科
负责园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登记、单位和参保人员信息维护及社会保险费征缴;负责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人员信息维护及基金征缴;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参保管理及基金征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管理及基金征缴;负责社会保险关系区内转移、参保证明开具及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等工作;负责点对点挂钩服务等参保单位服务工作。
2、会员服务一科
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障项目的资格审核、待遇审批及支出;承担定点医疗单位联网运行、医保政策培训、对账结算及日常稽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3、会员服务二科
负责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养老保险资格审核、待遇审批与调整;负责失业保险资格审核、待遇审批和支出;负责因病与非因工伤死亡亡故待遇审批与支出;负责破产、关闭企业人员的托管业务。
4、住房保障科
负责购房一次性提取、偿还购房贷款、租房提取等住房保障待遇的资格审核、待遇审批及支出;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发放及回收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住房动用支出管理;负责大龄失业、低保、特困人员非住房提取工作。
5、转移接续科
负责与全国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和结存额提取、参保人员回乡务农提取、出国定居一次性提取工作;负责“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系统”、“苏州市社会保险关系网上异地转移平台”的平台接入与数据交换工作。
6、社会化服务科
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居民养老补贴等项目的待遇发放;负责各类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对帐单制作、发放和管理;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有关社会化服务工作。
7、基层服务科
负责娄葑、唯亭、胜浦、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等办事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履行中心授权的各项业务,对外提供高质量、高效率服务。
8、综合服务科
负责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政策宣传培训,咨询服务台、咨询热线及中心网站的维护和管理;承担中心内部人事行政等管理工作。
9、财务结算科
负责社会保障各项基金及住房公积金的日常收缴与支出的对账、结算、预决算工作,编制财务报表,提供财务保障。
10、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科
负责中心业务管理系统开发及中心内部网络建设;负责机房设备、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11、审计稽查科
负责各项经办业务的内部审计与风险控制工作;负责参保单位缴费稽核检查及投诉举报工作;负责定点医疗单位日常稽查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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