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的交替实施后,全国的违章情况明显减少,但是也有不少违章交通行为存在,违章驾车车主责无旁贷,交警部门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车主重蹈覆辙。
冒用号牌违章45次自贡一司机被罚款3万扣12分
冒用他人号牌违章,成为当下一些不法市民的惯用伎俩。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自贡贡井交警大队通过天网视频监控,锁定并成功破获一起冒用他人号牌违章的违法案件。
本以为冒用他人号牌可以蒙混逃避违法监控,没想到被自贡市贡井交警大队查获,面对超过3万、扣罚12分的处罚,自贡市民刘某后悔不已,感言自己“今后再也不干了,真是得不偿失。”
贡井大队监控中心在日常违法监控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A***NE的车辆时常在贡井区辖区内违章,情况有些反常,执勤交警便调取该车牌车辆的登记信息,发现此登记信息与监控到的车辆型号、颜色等信息不符,疑为一辆冒用他人号牌或冒用假车牌的违法车辆,遂将该车列入黑名单,布下密集监控网。
经过一点时间的监控排除后发现,此车的违章特征极其符合冒用车牌的违章特征,遂决定拦获该违章车。02月26日17时40分许,刘某驾驶川A***NE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贡井区东风路行驶时,区交警大队民警杨洪、吕家鑫将其挡获,经查刘洪所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实际号牌为川C****,而其所挂的拍照系冒用另一辆成都车主的牌照。
经贡井区交警大队立案调查发现,违章车车主在冒用他人车辆机动车号牌期间,仅贡井辖区违法达45次,其中超速43次、不按车道行驶1次、逆向行驶1次,贡井大队民警经调查后,对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对其违章行为进行了集中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违章总罚款高达3万多元,记扣12分。
据贡井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打击违法违章力度,贡井交警大队加大了智能交通监控网络力度,在辖区14个点位投入资金260万元安装智能交通监控设备,并全面投入使用。同时将在所有窗口部门设置10个监控设施,全程监控执法行为,确保规范执法;购置4台数码硬盘摄像机及20台数码照相机代替磁带摄像机和胶片相机;对外勤民警配备10台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积极推广事故现场绘图系统的运用,提高事故现场处置效率。
面对密集高清的监控网络,对于像刘某这样企图冒用他人机动车号牌逃避处罚的行为,已是难逃法网。
四川广汉司机违章131次扣393分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四川广汉一司机一年多时间连续交通违章131次自己却不知情,面临扣分393分罚款13100元的巨额处罚。司机质疑交通违章次数如此之多,为何之前一直没有提示?交警称没有告知义务。
广汉一名姓刘的司机前两天刚刚接到交警部门通知,说他有131次交通违章记录,其中有109次都是在国道108线上发生的。在一年多时间里,这名司机一直没有接到交警部门的任何通知,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违章。这次接到通知后才大吃一惊,因为如果按照相关规定,即便按照最低每次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这名司机将面临扣393分,13100元的罚款的巨额处罚。我们知道,每个司机每年只有12分,这根本是不够扣的。
这名司机解释说,违章131次之后才接到交警部门通知,他认为交警部门做的不够好,因为他有109次都是在国道108线上发生的违章行为,为什么不在有几次违章的时候就接到交警部门的通知,这样就可以避免以后类似的违章行为。
交警部门辩称,因为车主留下的联系方式是成都一个座机,交警部门从去年12月份的时候就联系司机本人,却一直没有联系上。直到前几天通过各种渠道才联系上司机本人。
现在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违章后是不是必须通知车主?司机称公安部有规定,司机违章后交警部门应当通过挂号邮寄等方式告知机动车所有人;而交警部门称,新的道交法对于违章信息告知车主没有明确规定,车主违章后,交警部门"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没有要求必须通知车主。现在双方都认为自己有理,都拿出了相应的文件。现在看来要处理这件事,只有先理清这两份打架的文件处理好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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