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参保单位缴费后,医疗保险事业处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
通常情况下,医保卡是由公司来为员工办理的,但也不排除一些情况下,需要个人去办理,因此,了解医保卡办理流程十分要紧。接下来,开心保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医保卡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领表和填表 参保登记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将《XX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双面复印后发给每位新参保人,并指导新参保人按照申领规则的要求填写申领表。 《XX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亦可在市社会保经办机构对外服务窗口领取。
二、照相 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3日前,安排新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前往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拍摄社保(市民)卡数码照片,并将照片回执粘贴在申领表相应的位置。拍摄社保(市民)卡照片费用为4元/人次。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名单可通过服务热线或服务网站查询。
三、代收申领表和工本费 请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前,将新参保人已填写完整的《XX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收齐,同时代收社保(市民)卡工本费20元/人。
四、交表、缴费并领卡 医保开户银行将通知参保单位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后,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办理交表、缴费及领卡手续。交表、缴费和领卡流程:可集中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各指定窗口办理。
五、发卡 参保单位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人,其中包括:1 .地税局出具的当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及复印件或银行收款的电子借记单及复印件; 2.单位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新参保人已填写完毕的《XX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 5.制卡工本费:20元/人×参保登记人数。
六、领卡 领卡后核对卡及存折上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如资料有误,请尽快到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保基金中心变更。另外一定要修改密码。可在制卡银行XX市区内的任一营业网点或其多媒体查询机、ATM机上修改密码。
那么如果医保卡丢失了,是否可以挂失呢?应如何办理挂失呢?持卡人若不慎丢失劳动保障卡、居民医保卡,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电话挂失(24小时服务电话:12333),挂失时应同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居民医保卡编号及个人相关信息;办理电话挂失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正式挂失并补办新卡。
了解了以上信息,相信对您以后的生活会更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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