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的核心,是不可或缺的。2012年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东莞市2012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跟2011年相比都有所调整。本文将为您介绍东莞市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具体规定。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006元和1056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060元;按照506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060元与2106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200元。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贴基数为2106元、失业保险补贴基数为2006元,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200元。困难企业及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006元。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06元。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定员定额”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10元。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3520元。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计算保值系数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20元。
农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有调整。其中,农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为352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调整为12800元。
上海市的参保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般由该员工的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来确定。若员工实际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市社保中心会按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工资300%来核定员工的缴费基数;员工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目前,每个月城镇职工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比例仍保持为11%,因此2012年社平工资的调整,对高收入群体以及低收入群体的影响较为显著,本市城镇职工个人应承担的三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缴费数,最低则调整为286元,最高为1429元,分别比上一年(最低为257元,最高为1286元)提高了29元和143元。
2012社保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一)2012社保年度全市养老(含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下同)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486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2432元/月。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2486元/月执行。(二)执行时间:2012年7月1日起。
2012社保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一)养老保险月缴费额的上下限由原446.20元——743.60元调整为497.20元——828.80元。(二)医疗保险月缴费额的上下限由原135.86元——225.08元调整为151.16元——250.64元(含2元高额补充医疗保险费)。(三)原养老保险月缴费额低于497.20元的,2012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497.20元。原养老保险月缴费额在497.20元—743.60元之间的,仍可按原标准缴费。如需调整缴费标准,请于7月1—20日到社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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