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社保网近日公布了呼和浩特市关于社保申报核定须知,呼和浩特社保网是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府办公网站,呼和浩特社保网包括信息公开板块、政策法规板块、新闻中心板块、办事指南板块、公众服务板块等等信息与办公自动化板块,真正将便民落实到实处。今日,呼和浩特社保网又公布了一项新政策,即呼和浩特市关于社保申报核定须知,自2012年1月其,各参保单位须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核定社保缴费基数。而社保核定各个省市又有各自的具体内容,那么,呼和浩特市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一起来通过呼和浩特社保网了解一下关于社保社保核定的具体内容吧。
一、为进一步加快2012年社会保险申报核定、建账、划账进度,确保参保人员各项待遇及时享受,从即日起,已参保单位可携带U盘到新华大街奈伦国际B座呼市人社局二楼大厅所属建账小组拷取由金保系统自动生成的本单位2011年12月参保记录的报盘文件。
二、已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拷盘后,打开《2012年呼和浩特市五险合一申报核定表》,需认真阅读申报核定须知,按报盘要求及时在电子报盘内修正2012年度1月份参保信息数据(如1月本单位人员有减少的,在申报花名册“人员状态变化原因”一栏申报,1月份新增人员在“申报1月份新增人员”表中申报)。核定工作开始后,依据2012年核定文件将上年社平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填入“申报核定须知”一表对应栏内,打印上报各种核定、变更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文档到所属核定小组进行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三、核定小组初审后,参保单位持相关材料及时到所属建账小组建账,建账审核后,由建账审核人签字盖章并返回核定小组进行终审。
经审核无误的,将核定资料留存核定小组备案。如参保单位人员有增减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月的1日至15日间填制人员变化花名册、征缴变更表呈报所属核定组、建账组,进行变更和建账,逾期不予变更。
四、参保单位完成核定、建账后,应及时持申报核定表、征缴变更表和《缴费核定通知单》到所属地税分局办理缴费事宜。缴费后持《缴费核定通知单》和核定、变更资料及缴款书分别到奈伦国际B座二楼大厅市就业中心失业保险一科、社保中心、医保中心账户科所设办公窗口分别进行划帐。
五、2012年度新参保单位,申报核定时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近期二个月发放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用U盘在呼和浩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或直接到所属核定小组拷取2012年呼和浩特市五险合一申报核定表和征缴变更表。同时按以上一至四款要求办理申报核定、征缴变更、建账、缴费、到账、划帐事宜。
六、四个核定小组划分:
第一组:负责地税涉外、金桥、一分局范围内应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检查工作。经办地址:奈伦国际B座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5181257
第二组:负责地税玉泉、二分局范围内应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检查工作。 经办地址:奈伦国际B座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5181252
第三组:负责地税赛罕、如意、三分局范围内应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检查工作。 经办地址:奈伦国际B座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5181253
第四组:负责地税回民、金川、新城范围内应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检查工作。经办地址:奈伦国际B座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5181246
七、建账、划账业务经办地址:奈伦国际B座二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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