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来员工综合保险简称“综保”,是由政府强制实施,着力解决外来从业人员最关切的工伤、看病、养老三大难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专家用“3+1”概括了“综保”的模式: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综合保险费、外来从业人员缴纳规定的费用后,向外来工发放综合保险卡,外来从业人员凭卡可以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老年补贴三项基本待遇和日常医药费补贴待遇。从2005年4月起,又推出“日常医药费补贴”项目,额外对参保者提供一张药费补贴卡,并每月向卡中注入20元,外来工可持卡到全市400多家药房购药。
近几年来,上海的外来流动人口尤其是外来农民工人数增加较快。有关数据显示,目前上海外来流动人口达到580多万,其中外来从业人员已达400万左右,其中农民工占85%左右。为切实解决外来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上海市政府根据他们的自身特点和需求,为其度身定制了《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并于2004年8月对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作为社会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由政府强制实施,凡本市行政区内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单位及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均须按规定参加。综合保险的缴费主体为用人单位,个人无须缴费。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为12.5%(外地建筑施工企业的缴费费率为5.5%),其中老年补贴7%。
综合保险能为职工保障些什么呢?综合保险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外来农民工最急需和关注的工伤、生病、养老等问题。参保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住院医疗待遇、日常医药费补贴以及老年补贴待遇。上海为外来工量身定制的“综保”,是在一步步摸索中趋于完善的。按照最新的实施办法,在上海的外来从业人员,25岁以下、一级伤残者最高可获78.9万元工伤保险;过去规定需“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12个月”才可享受的老年补贴,考虑到外来劳动者高流动性的特点,修改为只要“三年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即可获老年补贴;而享受住院医疗待遇最高额的条件,也从“外来从业人员缴满3个月”才可获“等同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待遇,修改为“缴满1个月”即可获“社会平均工资三分之一”的待遇,看似金额不变,其实却“降低了两个台阶”。
2010年10月28日,历经三报四审的《社会保险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具体到养老保险制度层面,《社会保险法》明确国家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相关人员透露,上海外来员工“综合保险”并轨“城保”的工作目标基本已经确定,鉴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涉及群体多,以及目前“综合保险”和“城保”的费用存在较大的差异,并轨工作会做统筹设计,并且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
咨询内容:我在大连,是一个外地的工人以前在一个单位上班在那办的工伤保险但是从今年1月份单位就开始欠费,到现在还没交,由于一些原因我换了单位,现在的单位要给我办保险,但是那个保险提不出来,我应该怎么才能把自己的保险弄出来,或者有什么地方可以去反映一下,他这样不交费我去哪都干不了,什么地方管?我该怎么办?
专家回答:您好!外来员工综合保险不能提取,用工单位为员工每缴满一年费用会下发一份养老补贴凭证给员工。员工也只能到法定的年龄才能领取养老补贴。如果您原来的工作单位已经和您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该单位自然也就中止再为您缴费。您新进工作的单位可以继续为您续交综合保险。至于新单位为什么现在不能为您缴纳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您可以拨打当地的劳动保障局的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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