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助农兴 专业性发展空间大

发布者:苏伟|发布时间:2012-10-02 09:03:13

农民的粮食供给问题一直是农业发展的首要问题,它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农业保险在抗灾减灾、灾后恢复再生产、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以及保障农民收入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刚刚公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已明确,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农业保险立法、鼓励发展专业农业保险公司等,这些,都将为农业保险营造出一个更好的发展氛围。

  当前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行对转移农业风险、减轻政府负担、引导农民积极参保等方面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是,由于农业保险本身属于政策性保险,其在展业、承保、查勘理赔等方面的复杂性,加之农业保险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

(一)农民风险意识淡薄,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是农业保险推广的主要问题。农业生产长期“靠天吃饭”,农民大部分没有风险防范意识,农民普遍对农业保险理解不透、认识不足,宁愿抱存侥幸心理,祈望老天给一个好收成,甚至还有人错误地认为农业保险是向农民变相收费。

(二)农业保险的高费用、高费率与农民的低收入是农业保险推广的瓶颈。农业生产风险损失率高,加之农户与农作物种植的分散性,当前保险公司一般只设置到县城,很难深入乡村开展保险业务,这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勘赔定损难、理赔标准低是农业保险推广的技术障碍。由于没有技术性较强的专业仲裁机构,灾害损失难以确定,赔偿容易出现理赔纠纷。如邵阳城步县今年的水稻在快要收割时暴发了稻瘟病,上报受灾面积达万亩以上,在这极短的时间内如果仅靠保险公司人员是很难做到的。目前的理赔标准较低,如对水稻的全赔金额为每亩240元,其仅包括种子、农药化肥等基本生产资料的价值。

(四)法律法规的缺失是农业保险推广的政策软肋。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予以扶持,地方也没有管理条例,农业保险的业务开展所依靠的是上级有关部门的红头文件,诸多问题形成了法律真空。

  推广与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对策

为切实解决当前农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作用,加强农业政策性保险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尤其要注意面向养殖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宣传,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二是各级农业保险公司印发宣传资料,分发至乡村和农户,及时宣传农业保险的政策、意义。三是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乡村开展农业保险知识讲座,具体讲解农业保险的有关知识,引导农民自愿参保投保

第二,切实解决勘赔定损,适当提高理赔标准。勘赔定损是一项技术性很强、涉及保险公司与投保农民双方利益的工作。在目前还没有专业的勘赔组织机构前,特别是面对一些受灾程度深,时间要求紧,涉及面广的水稻相关病虫灾时,必须加强领导,确保理赔工作快速、科学、全面推行。可以由保险公司牵头,联合当地的农技、畜牧、财政、农保办、乡镇干部等机构人员及受灾乡村负责人实行联合勘赔定损。目前赔付标准与当地的实际比较显然是偏低的,应该予以适当提高。

第三,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着力解决农业保险高费用、高费率问题。农业保险的社会公益性决定了其更需要政策的扶持与推动,国家财政应加大对农业保险补贴力度。一方面,各级财政应对工作成本高、保费收缴难的农险业务给予必要的经营费用补贴,另一方面切实提高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特别是对种植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同时鼓励老百姓积极购买农业保险,把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起来,借以推动整个农业保险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四,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工作。通过立法,对农业保险的性质、保障范围、经营原则、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界定、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参与主体、收益主体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加以明确。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而不是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或政府红头文件去推广。

  专家指出:专业农险大有可为

“我建议,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对农业大省的保费补贴力度,加大省级财政对农业大市、县的补贴力度。在补贴办法上,应由各省结合当地农业、农村经济特色,自主确定补贴品种。建立健全再保险补贴机制,减免农村保险业务应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和经营所得税等,降低农险业务经办机构的经营成本。”国元农业保险董事长张子良说。

在农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方面,他认为应采取“严进严出”的方式。由于农业保险涉及千家万户,点多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以及农业风险的周期性、规律性和已经呈现的极端性特征,要使这项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必须要求经办机构有健全的县、乡、村基层服务网络,有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丰富的“三农”工作经验。同时,还要有持续经营的意愿和能力,使其取得的效益与承担的风险相匹配。

他还建议,应当鼓励农险公司在发展农村保险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充分发挥好专业农险公司的人才、技术、基层网络和服务‘三农’的经验等优势,应从政策层面明确专业农险公司在农村保险发展中的主渠道地位和作用,支持该类公司跨区域经营,提高抗风险能力,推动农业保险纵深发展。”

张子良告诉记者,下一步,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将积极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围绕农业产业链延伸,大力加强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围绕“农字”做文章,不断拓宽产品开发思路,探索政保、银保合作、公司+农户等业务发展模式,积极拓展农业基础设施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民健康保险、“新农合”经办服务等,不断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

新疆:应及早出台农业保险条例

据了解,近年来,自治区把争取农业中央投资、加大本级财政投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提升农业投入水平。同时,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重点,通过强化政府主导、优化环境、创新模式、完善机制、规范经营等系统措施,加快农业保险发展步伐。

在增强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方面,这位负责人提出建议:一是支持新疆生态环境建设。建议中央支持新疆建设一批事关发展全局的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重大项目建设,有序开发资源,保护绿洲生态环境,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二是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建议中央充分考虑新疆财政实际,提高各项涉农项目中央财政承担额度,降低新疆各级财政配套比例。三是支持新疆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在新疆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精选经营状况良好的分支机构组建天山农村商业银行并支持其上市经营,以解决农村信用社规模小、实力弱、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同时,制定出台有关政策,引导支持各类股份制银行在偏远地县设置分支机构。四是加大对新疆政策性保险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新疆农业保险补贴支持力度,改进既有的农业保险补贴联动机制,提高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支持新疆区域农业保险业务。加快农业保险制度建设,及早出台农业保险条例和农业保险风险准备金积累与管理办法。提升新疆农业保险保障服务能力与水平,将新疆特色林果业、设施农业、羊产业等保险一并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范畴。

内蒙古:下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5.05亿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日前下拨15.05亿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对保障我区农业生产、农户收入、稳定粮食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我区圆满完成2012年种植业保险签单工作,全区农作物签单承保面积7999.5万亩,同比增长7.88%。农作物承保面积占应参保播种面积的89%,占全区农作物总播面积的73.91%。种植业保险涉及全区12个盟市93个旗县市区,656个乡镇苏木办事处,9937个村,参保农户达到246万户。另外,全区养殖业保险签单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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