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步骤和方式

发布者:苏伟|发布时间:2013-03-20 11:19:48

最近关于住房公积金的话题一直不断,北方京市民也不例外,对于公积金的查询成了热点,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查询有哪些方法呢?

在北京可以选择多种方式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例如打电话查询、网上查询、ATM机查询、业务网点查询等。但是大部分方法只适用于办理公积金查询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用户,如果你什么卡都没有办理,那就只有拿身份证去业务网点查询了。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步骤和方法

1、 网站查询,此查询功能只适用于已申领住房公积金查询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员。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点击右侧“住房公积金查询”按钮,注意那个大按钮其实是两部分,点击上边那一部分。 然后输入验证方式及号码、密码、验证码。

2、 在ATM机上查询,凡是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朋友,均可在标有银联的ATM机上查询。

3、 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客服电话96155查询,拨打96155,2进入语音查询,0进入人工查询。使用此功能必须已经办理公积金查询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查询,北京市各地区分布了很多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具体网点信息可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上查询,在网站右侧栏中的业务网点分布里可查看所有业务网点。如果已经有公积金查询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可直接在业务网点的查询机查询,如果什么卡都没有,则需持身份证去窗口查询。

5、 登陆网上银行查询,如果办有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则可直接登陆与住房公积金相应的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6、 拨打银行电话查询,如果已经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则拨打与住房公积金相应的银行客服电话即可查询。

注意事项:如果没有办理任何卡种,请持身份证去业务网点办理。

公积金还房租 难点是房东不配合

申请提取公积金租房的资格如何评定?有资格的租房者又需提供哪些材料?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租房者即可以申请提取,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房租支出,提取时限为每年一次。租房者需准备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即可。如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提取公积金需向单位申报

租房者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即可向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申请报备,然后由单位统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目前公积金提取业务为‘对公’业务,不接受个人提取申请。”北京市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道,“单位会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另据《广厦时代》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了解到,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者,部门将为其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申请者,部门将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工作人员会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原则上一天即可审批完毕,3个工作日内将提取款项划入指定的公积金联名卡或个人银行储蓄卡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工作人员如是说。

难点是部分房东不配合

可以说,能不能顺利提交所需材料的关键是要看房东配不配合。有些房东不愿给租户提供发票,一来是房主要亲自去相关部门备案登记,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综合税后才能到地税部门开具发票,即便5℅的税款通常由租户自己承担,很多房东还是嫌这样租房麻烦。二来是目前市场上有很多专以租房赚钱的“二房东”,准备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与房主联系,其在房屋内所打隔断间本来也不符合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会暴露房东出租信息。

“有些房东可能只在签合同的时候出现,建议租房者事前与房东商量,签订完租房合同后就跟房东去办理完税证明。”孔丹说道。另外,租房者也可寻找比较正规的中介机构租房并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这样会节省各方时间。孔丹还建议租房者不要轻信路边提取公积金的小广告。“这些广告多半是骗人的,办理不成不说,还泄露了个人信息。”孔丹说道。

特别提示

目前有个别单位及个人通过提交假租房合同、假租房发票的方式“骗提”公积金,对此,2006年4月出台的《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三条已明确规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退回所提金额。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构提取条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额。另《关于解决利用虚假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意见》也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人员发现申请人提交的发票(票据)、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存在虚假嫌疑的,应暂停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对于存在虚假嫌疑的材料,应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后,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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