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如首次登录,需阅读《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 二、点击进入“提取业务办理预约”。 三、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 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预约回单不强制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可凭职工身份证号码或预约编号直接调出预约信息。 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温馨提示: 1.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按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取号办理业务。 2.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5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 3.每日预约时间分为上、下午两个时段,请根据网上预约时段按时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先取号先办理。 4.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允许添加预约信息!”。 5.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4: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未及时取消预约或未能在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的,在预约日后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次网上预约。 相关链接 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管委会审批;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体系; 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经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经管委会批准后,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 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及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的申请,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负责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上限,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调整; 按规定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归集、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对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监督本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承办市政府及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有关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网上操作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请关注开心保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查询。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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