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是今年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民生工程。如何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达到预期效果,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童永久同志。
什么是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规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由政府组织引导,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保证城乡居民老年后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请介绍一下我市城乡养老保险试点情况?
2009年,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后,修武县、沁阳市分别被确定为国家第一批、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2011年,修武县、沁阳市、孟州市、武陟县、山阳区五个县市区被确定为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2011年年底,这五个试点县市区参保总人数达到94.6万人,参保率达到96%;共收取养老保险费12902万元;领取养老金人数18.7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10330万元。今年温县、博爱县、解放区、中站区、马村区和焦作新区将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届时这六个县区将有17万左右60岁以上老人可以领取养老金,新增参保人数约70万人,全市预计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60万人左右。
今年我市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工作安排是什么?
根据今年全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部署会的安排,4月底前各县市区基础准备工作要全部到位;5月份组织参保缴费登记;6月份查漏补缺,对所有参保数据审核导入省信息系统;7月份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
如何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
童永久: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时间紧,任务重,备受关注。为确保这项制度如期实现,我市建立了目标管理制度,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建立了调度和通报制度,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周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了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各县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实施、如期完成。在参保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可以拨打电话8826956咨询。
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养老保险?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当地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政府补贴如何确定?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资助构成。
个人缴费。缴费标准设置了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由参保人自愿选择,多缴多得。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
政府补贴。对当年参保缴费人员,财政给予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符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作为辅助筹资渠道。
如何建立城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建立一个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实账管理。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每年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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