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传统社会保险业务查询,需要到办事大厅或者办事窗口咨询,但是,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各个省市都开通了社保业务网站,为企业与个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互联网上建立的政府网站,是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中心网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为了统一、规范地宣传首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形象,落实“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的原则,向社会各界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互联网上对外宣传和发布政策和信息的唯一窗口。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统一领导,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日常维护、网络技术支持和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业务相关的服务性网站的门户网站。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供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最新、最权威、最准确的政策信息。据了解,目前北京市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相对较高,已经超过了96%。居民医保的覆盖率已达93%。北京市养老保险的覆盖率也达到了95%。
北京市市社会保险的人群全覆盖正在加速实现,农民工医保制度与职工医保制度并轨,享受城镇职工同等医保待遇。
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全部单位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灵活就业、失业人员的生育费用和城镇居民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牌子。全局机构编制数297人。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从2012年11月起,本市对企业协保退休(职)人员增加养老金补贴。具体事项如下:
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加95元。
上海市近年来基本确立了"三纵三横"医保制度体系,即以基本医保制度、补充医保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为三个保障层面,其中基本医保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适合不同人群的具体制度。目前,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已达到1337万人(其中城保约1255万人,镇保约82万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55万人,合计约1593万人,加上新农合参保人员,本市基本实现医保制度全覆盖,户籍人口参保率超过96%。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市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除已经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外,失业保险金标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有关就业补助标准、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三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以及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也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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