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保险局我国最大的医疗保险局之一,该局本着热诚为市民服务,开展了多项便民措施,市民们普遍反应服务周到,而且医保查询越来越方便、透明了。
进入上海医保卡查询系统
上海参保人员待遇查询
上海医保定点医院查询
上海医保定点药店查询
上海医保及相关服务机构查询
上海市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21)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1、 贯彻执行有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2、 负责编制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医疗保险处查询;可查询本人职退状态、参保办法、帐户状态、当年帐户余额、历年帐户余额、门急诊当前待 遇状态以及住院当前待遇状态等基本信息。
注1:医保网站和962218自助语音服务系统统一采用密码进入的查询方式,参保人员需要查询个人账户信息的,必须通过密码验证后,方可在医保网站或962218自助语音服务系统进行查询。
注2:参保人申请设置个人信息查询密码,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到各区县医保中心、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办。
注3:962218自助语音服务系统或各区县医保中心、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可为参保人提供信息查询密码修改。参保人在完成查询密码修改后,于次日可在医保网站的“个人医保信息查询”项中进行信息查询。
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医保支付标准按C等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支付,超出C等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负。
护理医院病房床位费医保支付标准按4人间收费标准支付,超出4人间收费标准的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负。
上海市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受理工作于昨天开始,至2013年2月28日结束。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享受2013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2013年居民医保待遇与2012年一致。
为了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2013年在政府财政将继续对城镇居民医保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对个人缴费标准略作调整。具体为:70岁以上人员从310元调整为340元;60-69岁人员从460元调整为500元;19-59岁人员从620元调整为68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从80元调整为90元;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的个人缴费标准随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同步调整,2013年为90元。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也作了调整,具体为:60岁以上人员从3000元调整为3300元;19-59岁人员从1500元调整为17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从680元调整为750元。同时,为确保困难群体能够参保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对困难人群参保进行帮扶补助,城镇低保家庭成员等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继续给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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