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为人们提供医疗保障,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人保局)不断改革,提供居民医疗费用保险比例,但是医院有医保额度,消费者需注意。
据北京晚报消息,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7月1日起,以镇痛药为主的16种恶性肿瘤放化疗常用辅助性治疗药品,由原来按普通门诊待遇报销调整为按门诊特殊病待遇报销,药品的报销比例及额度都将大幅提高,预计年度内会实现对患者总体减负千万元以上,这部分费用将全部由医保基金来承担,大大缓解和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
此次调整主要以恶性肿瘤放化疗常用的镇痛药为主,包括羟考酮、吗啡、布桂嗪、罗通定等16种不同剂型的药品,7月1日后,这些药品按门诊特殊病待遇报销,即其门诊治疗的相关费用可以按照住院费用进行报销,无论是报销额度还是报销比例都将明显提高,将大大缓解和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据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后,恶性肿瘤患者门诊发生这16种药品费用在报销时会带来两方面的实惠,一是报销封顶线提高了,也就是报销额度提高了。加入职工医疗保险的患者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2万提高到30万,居民医疗保险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15万(学生儿童提高到17万)。
第二个实惠是报销比例也有较大幅度提升,由以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调整为按照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以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为例,患者放化疗期间在三级医院门诊使用“羟考酮”、“吗啡”等镇痛药发生费用10000元,按以往普通门诊报销个人需支付4260元(含起付线),负担比例为43%,而新政策实施后,个人仅需支付2605元(含起付线),负担比例降到了26%,比原先少花近一半的钱。
此外,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下一步还将陆续出台对肾透析、白血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设立补充保险进行二次报销等惠民政策。
近日,一则“许多医院医保额度用完,患者看病须自费”的微博现身网上,引起网友热议。市人力社保局回应,北京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总额管理指标是为了控制过度医疗,医院超标部分医保基金仍将予以支付,患者合理就医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如医院以医保额度用完为由推诿病人,市民可向医保部门或拨打96102投诉。
医院有医保额度吗?为此,记者采访了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医疗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医改规定以及人社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本市于去年7月对医保基金实行预算管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下达了总额管理指标。具体来说,总额管理是以本市当年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为基础,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不同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承担的服务量等因素,分级确定总额管理指标,控制医保费用不合理增长,防止过度医疗。“目前,上海、天津、杭州等城市都已实行医保基金总额控制管理,这也是各国通用的管理手段。”
当然,不可回避的是总额管理的确出现了一些问题。此前有媒体报道,上海一市民由于总额预付的问题,被多家医院拒收。究其原因,就是医院会根据总额管理给各科室定指标,当实际费用接近总额、服务人次达标后,不排除有的医院会推诿患者,尤其是重症患者。
对此,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总额管理是对医院使用医保基金的一种管理方式,不会影响个人就医及其医疗待遇。超过总额管理指标的部分,医保基金仍会支付,但对于超指标医院会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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