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来,东莞市财政共支出最低生活保障等各类救助资金4.12亿元,救助困难群众累计69.39万人次。接下来,东莞市将通过提高低保标准、在全市推广重大疾病商业医保等措施,不断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救助政策,扩大保障范围,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补助水平。
拟全市推广重大疾病商业医保
据悉,为解决城乡弱势群体就医难问题,围绕不同困难群众的需求差异,东莞市不断改进和完善救助方式,多层次、多形式满足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需求。
市民政局局长杨东如介绍,东莞早在2000年开始实施低保医疗救助,按低保标准的14%落实医疗救助金,低保对象得到了基本医疗保障。2010年2月1日起,东莞市颁布实施了《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该办法实施以来,东莞市共支出医疗救助金3471.5万元,其中为全市低保对象购买社保(个人缴费)支出2045.25万元,为3691名因大病住院或特定门诊的低保对象报销医疗救助金共1426.25万元。
以前是低保对象需要自己先垫付医药费用等,然后由民政部门按照标准进行救助。今年,东莞市实施《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提高了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实现了低保医疗救助 ‘一站式’结算,低保对象就医时直接在医院就能按照东莞市医疗救助标准进行结算,大大方便了低保困难群众。
低保困难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发生的费用实现“一站式”结算,“报销”无需等待,门诊、特定门诊、出院都可以直接在医院进行医疗救助结算。
目前,东莞市正逐步在全市推广重大疾病商业医疗保险,已有11个镇街与指定保险公司合作,为户籍人口购买了重大疾病商业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实施效果十分显着。接下来,争取在全市推广,进一步拓宽城乡基本医疗保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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