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网曝温州交警查酒驾,开后门换当事人血样,交警部门通报瓯海一副科长醉驾喊老妈顶包。目前,醉驾男子及其母亲、涉事协警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可气的是,瓯海这位副科长,不仅知法犯法、酒后驾车,还狠得下心来让母亲代自己受过,真是一个不忠不孝之徒,必须罪加一等。
近年来,随着“酒驾”导致的死伤悲剧不断上演,国家相关部门及时重拳出击。然而,一方面交警部门针对“酒驾”现象执法不断从严,另一方面领导干部酒驾现象却屡屡发生。干部带头酒驾,从干群关系而言,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给广大党员干部脸上抹黑,造成党在人民群众面前的公信力降低,造成一系列干群关系紧张的社会问题。
党员干部酒驾,情节有轻有重,将分别受到怎样的党政纪处分呢?2012年,温州市纪委开出了一份内容细致的处分办法,根据4种不同的情形给予相应的处分,最严重的可开除党政公职。据介绍,这个处分办法可能是全国最细的,今后温州党员干部酒驾将有统一的规范标准。
违规开公车酒驾要加重处分
《办法》规定,酒驾党政纪处分主要分4个层次,根据行政、刑事处罚的轻重程度,分别处以警告到“双开”不等的处分。而且,如果存在违规驾驶公车、肇事逃逸、找人顶包等情形的,将从重或加重处分。
为了保证执行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今后党员干部酒驾除了由交警部门抄告纪检部门外,温州市纪委还将不定期针对酒驾处罚名单进行逐一排摸和分类。
酒驾党政纪处分的4种情形:
情形--党纪处分--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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