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5日,吉林一名行人被两辆鞍山牌照的大货车刮倒后碾压致死。经过鞍山和吉林警方配合,11月28日,两名大货司机在鞍山相继落网。
11月25日晚8时许,在吉林白城市通榆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自行车的路人被大货车撞死,肇事车逃逸。当地警方根据视频监控锁定了两辆鞍山牌照的大货车。
为了抓获肇事司机,通榆县事故科的民警赶到鞍山请求协查。 26日,鞍山交警事故大队通过违章记录找到其中一辆大货司机(案发时开在后面)。面对交警,司机辩解:当时知道压了东西,不知道压的什么。
28日,另一辆肇事车刚上高速就被交警拦截,事发三日后,车上还留有被害人的血迹。
交警通过分析视频监控,发现两辆货车先后通过高速进口时,表情还正常。出来时,走在前面的货车司机用手挡住了脸。“心里有鬼才会这么做。 ”交警称。
目前,两名司机因涉嫌肇事逃逸已被鞍山交警移交给吉林警方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界定
界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大致有8条标准: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相关链接】
2011年信息:从今年6月到明年6月,全国公安交管部门以集中抓捕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网上在逃人员和侦破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为重点,开展为期一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清网行动”。这一行动是按照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的工作部署开展的。根据行动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采取过硬措施,集中侦破一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抓捕一批交通肇事犯罪网上在逃人员,力争2011在逃人员总量下降30%以上,当年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85%以上,2011年6月底前网上在逃人员总量下降50%以上,当年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90%以上。
您的信息仅供预约咨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键对比省心服务
电子保单快捷变更安全可靠
7x24小时客服不间断品牌实力
11年 1000万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