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法》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必须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和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展业证书,才能具备从业条件,依法合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本文将介绍保险营销员资格认定及查询方法。
保险营销员是指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佣金的个人。是以保险这一特殊商品为客体,以消费者对这一特殊商品的需求为导向,以满足消费者转嫁风险的需求为中心,运用整体营销或协同营销的手段,将保险商品转移给消费者,以实现保险公司长远经营目标系列活动的从业人员。
保险营销员必须通过国家保险会的资格考试,考取《代理资格证书》,签订《代理合同书》,取得《展业证》才能具备从业条件,才能依法合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简称《代理资格证》)。《代理资格证》是中国保监会对个人具有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资格的认定,由中国保监会统一印制。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由保监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联合组织。一般采取集体报名方式,由各保险公司或经保险公司委托的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向所属考点组委会报名。《代理资格证》有效期为三年。每年参加由保险公司组织的保险继续教育,有效期过后须重新换证或重考。
保险营销员取得《代理资格证》后,需与保险公司签订《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简称代理合同书)。
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代理资格证》持有人应当取得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简称《展业证》),方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展业证》是保险营销员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表其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证明,由中国保监会监制。 保险公司向《代理资格证》持有人发放《展业证》前,应当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办理该持有人《展业证》的登记注册。
近年来,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一直是行业的热点话题,面对营销体制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和弊端,改革已成共识。但如何改,行业上下正在探索。从试点呼声较高的员工制和产销分离两种模式看,不少公司已有尝试,但从实际效果看,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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