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昆明公积金查询方式
1、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股管理中心-昆明公积金查询处;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四楼
办公电话:0871-3164499
归集管理处电话:0871-3188792
贷款管理处:0871-3106987
支取管理处:0871-3187136
电子邮件:kmgjj_admin@126.com
2、登录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登录查询。
3、拨打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871-3164499,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二、昆明公积金贷款额度正式上调
记者从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2012年9月28日起,昆明正式调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开户满12个月,该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若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开户满12个月,该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这是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第4次上调。
此外,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职工,其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开户满12个月,该职工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借款人父母或同户未婚子女为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其住房产权共有人无其他住房,且符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其贷款资格可以合并计算,该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昆明市首套自住住房的认定应以人民银行征信及购房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查档表》为依据。早在2011年3月,昆明市住建局已出台了《关于印发落实昆明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市民购房申请审核等方面进行明确。新规要求,拟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应首先持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等有关资料,到拟购商品住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进行购房资格核查,7个工作日后领取《家庭住房查询结果表》。
据了解,随着贷款额度的提高,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了0.27个百分点。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人士表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要比申请商业银行贷款省很大一笔利息支出,建议购房者尽量使用公积金贷款。另外,凡是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房的,按原来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购房者仍可继续享受到首付款比例最低可至20%、贷款最长期限可至30年的政策。
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人士介绍,从10月27日起,五年期(含五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从4.32%下调至4.05%,五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从4.86%下调至4.59%。按一套公积金贷款金额为20万元、贷款年限为20年来计算,如果按等额本息计算法来计算,贷款购房者每月还款额将从降息前的1304.49元降至1275.04元,每月将减少还款额29.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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