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是由中国人寿发行的众多分红险之一,在出生的30天后到65岁都可以购买此款保险产品。针对其分年龄覆盖范围广的特点,我们来具体分下此款产品的特点。此款是一个分红型的两全保险。
分红险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每年的红利具有不确定性)。
两全险是指被保人无论是在保险合同期内身故或保险合同期满时生存,皆可获得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障金的险种。
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产品特色:
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不仅为您提供身故风险保障,还定期为您提供生存保险金,以满足您人生各方面的需要。同时,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和灵活的红利处理方式,让您分享我公司的投资和经营成果。
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1. 被保险人于本条款生效之日起,生存至每三周年的生效周年日,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
2. 被保险人身故,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交费期内身故,身故保险金=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1)}被保险人在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1+0.05*交费年数)
满期年龄及保险期间
满期年龄分五十、五十五、六十、六十五周岁四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满期年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满期年龄的生效对应日止。
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收益预演: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决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宣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 ,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保单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当时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偿还。未能按期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 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是一款保障终身,收益长的分红型保险,在购买此类的保险理财产品的时候,专家建议,要做好长远的考虑,不要盲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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