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步入婚姻殿堂的人,除了新婚的甜蜜,很多事情发生了改变。以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愁,现在将要面对柴米油盐。新婚夫妇怎样开始小家庭的理财计划,才能确保风雨无忧?
保险顾问建议一定要循序渐进买保险。
蜜月旅游别忘旅行意外险
旅行意外险必不可少。一般跟旅行社出游,会有一份旅行社责任险,但它只保障旅途中因旅行社责任而引起的意外事故。比如个人吃坏东西生了病、走路不小心扭伤脚,这些都不在赔偿范围内。而且,现在年轻人时兴自助游,旅途中所有风险损失都要自己承担,所以,旅行意外保险更加重要。出国游则要选择带有全球紧急救援的境外旅行险。
寿险医疗险减轻还贷风险
很多新人都是通过银行按揭购买的新房,所以在买保险时,也要考虑到还贷风险。
为了婚后提高保障水平,并进一步分散家庭财务风险,应该购买定额给付型的医疗保险,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津贴保险。同时双方都应该购买人寿保险,这样,一旦有一方发生不幸,另一方就可以有一些保障,至少在财务方面是如此。一般是为有收入的一方买保险,以保障另一方的生活。如果单身时期就已经买了保险,情况也颇理想,结婚后只需要调高保额。必要时当然得视实际情况再做通盘的规划。
若夫妻婚前均未投保且是初次投保,则可考虑购买较高保额之定期寿险主约,并附加伤害险附约、重大疾病险附约、医疗险附约或保障收入中断的失业险。如果经济能力不足,则可由夫或妻一人购买主约,另一人则购买可以附加在其妻或夫之下的附约,以节省保险费支出。若预算充裕时,则可加储蓄功能比重较大的定期养老保险或终身还本险,并与其他投资理财工具搭配,强迫储蓄,稳健投资,作为购房及将来子女教育经费或出国深造的基金,保本养老保险即可满足这方面的需求。
结婚后随着小孩的出生,买房子或换房子,生活会由简单而越来越复杂,家庭负担也会由轻而重,所以保险也该按实际的家庭和财务状况做必要的调整,例如每年一次或有重大变化(如小孩出生、换房等)时就做检讨评估,看看原来的保额是否符合保险的需求,支付的保费会不会过高。
保险专家建议,寿险保额应与贷款金额相同,如贷款10万元,保额也应该是10万元。寿险应给房屋主贷款人(一般是家庭支柱)购买,这样才能确保万一发生风险,能继续还贷。然后,考虑医疗保障险种,最好是有住院津贴的险种,可以用它来弥补生病住院时的经济损失。
有宝贝计划时应关注母婴保险。
新婚夫妇如果计划婚后一两年内就想孕育宝宝,建议尽早为爱妻购买含有妊娠期和新生儿保障的母婴保险产品,为孕妇和出生婴儿提供保障。
目前在国内很多保险公司已经推出了专门针对育龄女性和新生婴儿的特色保障保险。绝大多数的母婴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大体相同,都为准妈妈的人身安全及婴儿特定先天疾病提供保障。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准妈妈在怀孕4个月以后,一般的重疾险、意外险及医疗保险等都会限制投保,即便是专为孕妇开设的母婴险,也大多规定怀孕未满28周才能投保,因此对于有宝贝计划的新婚夫妇,应尽早为妻子购买母婴保险。
家庭组合优化保险结构
对于新婚家庭家庭尚不宽裕,依据家庭特点和经济实力构建一个较高保障程度的规划,可以考虑购买人生意外险、重疾险及附加医疗险,当风险降临时可以有效降低新婚家庭经济压力。
由于年轻人工作压力较大,环境污染日趋严重,一些恶性疾病呈现年轻化趋势,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如果新婚夫妇没有做好保险规划,其家庭压力自然苦不堪言。而实现不同种类健康险的优化组合,比如重疾险保障长期重大疾病风险,意外险及医疗险应对短期风险及治疗,可以实现全面的保障,达到为家庭幸福保驾护航的目的。但是在优化保险结构时,应依据经济能力、自身及家庭需求购买保险。
保险规划应逐步完善,切勿“一步到位”
由于有些新婚夫妇颇有保险意识,加之年轻人具有冲动消费的特点,导致一些新婚家庭在购买保险的时候过多,而这样一来每年所交的保费大大超出了家庭承受能力,严重影响了个人生活质量的提高,从而导致一些新婚家庭不堪负重选择退保,进而造成了更大的损失。
因此新婚家庭,应提前规划好保险计划,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增加,个人及家庭的保障程度也将越来越完善,比如对于养老保险来说,对于新婚夫妇来说,过早的将资金投入到养老保险中,不利于个人事业的发展和家庭消费的支付,应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实施保险规划。因此对于新婚夫妇来说,保费过高则影响家庭财务调度,保费过低又会造成家庭保障不足,因此建议新婚夫妇的保费支出上限为家庭收入的30%左右即可,在保险消费方面应量入为出,切忌冲动投保、盲目退保。
新婚夫妇如何投保?
元旦刚过,张先生的一封来信:
刚刚过去的元旦对于我意义重大,因为在此期间,我与女友结束了长达六年的爱情长跑,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我今年30岁,职业IT工程师,平均月收入1.2万元;我妻子28岁,是杂志编辑,平均月收入6000元。我们都有社会保险,目前尚有银行房贷40万元,10年还清。
我知道从单身贵族到两人世界,不仅仅是生活中多了一个亲密爱人,更重要的是多了一份对于家庭的责任,我希望通过专家指点能够完善家庭基本保障,同时做到发生重大疾病时有所保障,另外当我们老年时养老金也能够满足基本需要。我目前能够承受的此项支出为10000元/年,希望得到专家指点。
理财专家认为,保险是化解家庭财务风险的最好工具,新婚以后随着家庭责任的提高,适度增加保障额度非常必要。张先生夫妻虽然都有社保,但面对越来越高额的医疗费用,特别是重大疾病有可能对家庭财务带来的风险,重大疾病保险必不可少。收入状况来看,张先生是家庭主要的经济支柱,还需要考虑为自己选择含意外伤残失能责任的伤残收入保障保险。张太太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险也是不可少的。
因此理财专家建议,两人的保险组合中,张先生的险种应侧重医疗、身故、伤残等保障,同时兼顾稳健投资;张太太的险种则应侧重意外、医疗方面的保障。两人的保险计划组合的总保费支出控制在1万元左右比较合理。
张太太的保险选择应侧重意外与医疗,即意外险及意外医疗,同时购买消费型的定期重疾险。
准婚们理财如何化解压力 风险规划宜早不宜晚
年轻的情侣们,往往因不擅长理财成为"月光族",而且他们又将面临结婚生子的经济压力,因此,合理的理财之道对他们尤其重要。
欲结婚青年求理财经
26岁王平和23岁李娜就是这样一对情侣。他们都工作了两年多,正是生活和事业起步的阶段,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无时不在他们脑海里显现。可两年多来,他们平均月收入4000元,省吃俭用只攒下了不到一万元,房子、车子都没有,更别提结婚了。
理财师给出现金规划
首先,他们要拿出每个月必须支付的生活费。如房租、水电、通讯费、柴米油盐等,这部分约占收入三分之一。他们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满足最基本的物质需求。离开了他们,你就会像鱼儿离开了水一样无法生活,所以无论如何,必须先从收入中抽出这部分,不要动用。而且要尽早养成生活记账的习惯,才能清楚地知道自己每月收支情况,从而科学地理财。
另外,建议王平申请一张信用卡, 可申请5000元的透支额度,可以成为临时应急资金的来源。但切忌信用卡透支不还,因为罚息相当高,而且在个人信用系统留下不良记录,对以后申请银行贷款会有不利影响。
风险规划宜早不宜晚
王平、李娜都有正式工作,享有职工的基本保障,但是对意外情况和重大疾病的产生没有风险准备,所以他们应该补充一部分商业保险。
建议选择意外险,可以选择年缴费的卡式意外险,年缴费不超过400元。再选择重大疾病险,据调研,一生中患重大疾病的可能性高达72.17%,重大疾病平均治疗费约13.5万元,这不包括因重大疾病而引起的高额营养费、收入损失等,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一人患病,很可能整个家庭因病返贫。而且重大疾病险的保费和年龄成正比,因此,王平、李娜趁现在年轻、身体好,正是投保重大疾病险的好时机,每年保费支出约4000元。
远期投资注重收益安全
另外王平、李娜还有不到一万元的存款,建议他们从其存款中拿出5000元,考虑购买国债,购买三年期的即可。他们月收入4000元,每月扣除正常支出后还结余2000元左右,这部分余钱对他们来说最适合的投资方式就是买基金,主要是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是开放式投资基金类型,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如国库券、银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性低、投资成本低。可考虑每月购买1000元货币基金,另外每月再零存整取储蓄500元。平时要注意降低日常支出,尽量多存些钱,做好资金的原始积累。
专家:管理婚前自有财产 婚前保险来帮忙
郁闷的Lisa:朋友Lisa最近颇为郁闷,谈了两年的男友小刚,在谈婚论嫁前竟提出要将其名下存款和几处房产进行财产公证。Lisa一气之下分手了,不过事后静下心想想觉得感情虽重要,独立的经济也非常重要。特别是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后如何处置、分割财产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不少夫妻还为此闹上法庭。
为保护自己的财产,结婚前考虑财产无可厚非。Lisa目前有存款15万元,父母又给了15万元嫁妆,她该如何处理这部分婚前财产呢?财产公证这个舶来品显然不符合中国文化和传统,它潜在地影响了婚后的相互信任。那该怎么办呢?
专家表示,婚前具有自有财产的女性,对婚前及婚姻财产进行预先管理和安排是在感性基础上一种理性对待婚姻的态度,可避免因财产纠纷影响婚姻质量。许多人考虑,除了婚前财产公证,是否还有其他办法维护婚前财产,又维护双方的感情。
婚前保险来帮忙:在国外,对婚前财产进行安排主要通过个人信托、人寿保险、投资股权或投资房地产。目前,国内信托发展与国际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投资股权和房地产有较大风险性和不确定性。由此,购买保险产品可在获得自身基本保障的同时,为未来婚姻生活预留出可自由支配的财务空间。lisa不妨选购分红型寿险,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和财力,调整保额、保费及缴费期,且可方便的从账户中提取资金,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
按照有关规定,在购买保险时,"当事人"一栏如果留下空白,即认为受益人为购买者本人。保险法对未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的性质认定为是被保险人的遗产。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等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法律专家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是在婚前订立的购买合同,即被视作个人财产。一旦发生变故,则将作为遗产而非共同财产进行处置。所以,如果是在婚前购买合同类理财产品,在填受益人这栏时,一定要明确受益者,免去可能的麻烦。此外需要注意,婚前购买保险要看缴费形式,若为一次性付清保费,则为个人财产。若保费在婚后仍续交,那么婚姻期间的保费为共同双方财产。
婚前拥有自有财产的女性,对婚前及婚姻财产进行预先管理和安排,是在感性基础上一种理性对待婚姻的态度,可以避免因财产纠纷而影响婚姻质量。那么,除了婚前财产公证,是否还有其他办法既维护自己的婚前财产,又维护了双方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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