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天津劳保相关问题包括劳动保障的各个方面,本文仅就天津市就业及再就业、工时及休假、工资及福利、劳动争议仲裁以及工伤问题的一般性问题进行汇编,希望对网友有所帮助。
1.劳动者就业后,档案如何保管?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委托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的具有管理档案资格的职业介绍机构保存档案,代办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险相关事宜。
2.用人单位能够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抵押金吗?用人单位不得向被招用的求职者收取集资款、保证金、抵押物等财物,不得扣押求职者的身份证件。如有违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财物或者证件,并处以所收财物价值五倍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用人单位不得招用哪些人?用人单位不得招用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以实习名义招用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但是,学校按照教学要求组织的实习除外。如有违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人处以五百元罚款。
1.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在计算周期内,若日(或周)的平均工作时间没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40小时,“超过”部分是否视为加点(或加班)且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限制?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2.企业和部分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否不实行“双休日”而安排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不超过6小时40分钟?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 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据一些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按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何为工资协议?工资协议与集体合同有什么关系?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依法订立的工资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工资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工资协议。集体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可见,工资分配问题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协议既可以作为工资问题的专项协议书,也可以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此外还需注意的是,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是1到3年,而工资协议的期限一般应一年签订一次。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那些途径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应在30日内结束。还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当事人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自裁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劳动法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有那些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后,在法定的期限内不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诉,其申诉权利即行丧失的一种制度。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此看来,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是六十天,超过这个期限,申诉人的权利不受法律保护。
如何申报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基数、统一申报、统一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核定的申报日前,向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缴费申报手续。经社保分中心审核后,用人单位在核定的结算日前按照核定的缴费方式办理缴费结算。缴费数额为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您的信息仅供预约咨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键对比省心服务
电子保单快捷变更安全可靠
7x24小时客服不间断品牌实力
11年 1000万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