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昆山市劳动保障部门统筹兼顾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和提升保障水平。
昆山千灯镇人民政府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民生保险”合同,该镇4.7余万户籍人口1.65万户住户获得了一份人身、财产保险“大礼”。至此,昆山全市71.25万户籍人口获得了由政府送出的“民生险”,居民只要交不到1元钱的保险费,最高可获赔50万元。这份昆山民生保险合同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面对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市民需要一份保障。昆山市于今年11月16日印发了《关于实施昆山市民生保险工程的意见》,规定该市人民政府、各区镇人民政府及个人是民生保险的共同投保人,保障范围包括人身伤害保险: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坠落三类事故,保险金额20万元/人;交通逃逸事故保险金额10万元/人;溺水身亡事故保险金额3万元/人;见义勇为保险金额50万元/人(见义勇为行为涵盖昆山市户籍和非昆山市户籍人员,只要发生在昆山市境内)。房屋损失保险,包括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坠落三类事故,保险金额20万/户。
据了解,该项“昆山民生保险”将惠及昆山24.4万户家庭,人身伤害的保险费每年4元/人,房屋损失保险费为16元/户,保险费由昆山市财政、镇财政和个人共同承担,承担比例为5:4:1,算下来,每位户籍人口一年承担的民生保险保费不足1元钱,届时个人出资部分可交给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
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也是昆山市近年来的全新目标。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劳动保障部门统筹兼顾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和提升保障水平,不断拉近农保和城保待遇的差距,加快了城乡一体化步伐。
“3个救助”填补医保体系
昆山民生保险存在的空白
千灯镇歇马桥村的低保边缘对象谢阿大老人,今年因为血透,从1月3日开始住院。4月3日出院时,她正好赶上昆山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出台,3万多元医疗费用在报销额度之外,受惠于社会医疗救助办法,她获得了医疗费用救助款8300多元。对这样一个家庭来说,这一救助如同一场“及时雨”。
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一起,构成了昆山市广为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刷卡看病成为居民生活中的一种常态。但居民在报销额度之外,会有自己负担的一部分,如果超出个人承担能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就会出现。为填补现行医保体系中的这一空白,市劳动保障部门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实际困难,听取群众心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多次到各地考察,在民政、工会、残联等部门的协助下,对所需救助的困难人群进行统计。
随着医疗救助办法的实施,昆山市三位一体、互为补充的全新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完善,1.4万困难人群已经得到实时救助,全年实时救助资金支出预计超过1000万元。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表示,随着社会医疗救助办法的实施,原有昆山民生保险体系存在的局限得到了很好解决,昆山民生保险也更加完善,这项民生工程的基础变得更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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