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国内第一款零初始费用的万能寿险理财计划,不扣除任何初始费用,使您的财富增长更快、回报更高。利率公开透明,个人帐户价值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收益免交利息税,加快您的财富增值速度。
财富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是国内第一款零初始费用的万能寿险理财计划,不扣除任何初始费用,使您的财富增长更快、回报更高。利率公开透明,个人帐户价值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收益免交利息税,加快您的财富增值速度。
零初始费 快速增值
不扣除任何初始费用,使您的财富增长更快,回报更高。
资金运用 安全稳健
我们承诺您年保证结算利率为2.5%,如果实际结算利率超过保证利率,投资收益全部归您所有,上不封顶。
复利滚存计息 财富增值
每月公布结算利率,个人收益月月复利滚存计息,加快财富增值速度。
高额保障 安心享有
如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除个人账户价值以外,还可额外获得最高达500万的保障
投保年龄:30天——70岁;
投保人与被保人关系: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方式:趸缴,最低20,000元,且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除按照上述1.的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额外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合同终止。
若多份《财富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的合同的被保险人为同一人,则我们根据前述所有合同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保单贷款:有90%
年金选择权:保险期满可转年金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1-(1)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若因上述除1-(1)外其他责任免除条款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2、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法院宣告死亡,但无法证明被保险人的失踪为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
(2)因疾病或接受治疗引起的并发症、药物不良反应;
(3)在接受整容手术或者接受治疗时遭遇医疗事故;
(4)参加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保单账户价值的计算方法:
您的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将计入个人账户。我们将在每个结算日从个人账户中扣除保单管理费用。个人账户价值按当时的结算利率累积,我们每月对您的个人账户价值结算一次。
我们每月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万能保险产品的个人账户的实际投资状况,确定当月的结算利率,我们保证每月的结算利率不低于年复利率2.5%,并且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初始费用:您在交付保险费时,我们不收取任何初始费用。
保单管理费用:我们在每个结算日收取保单管理费用,每次金额为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0.0648%,在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我们保留调整此项收费标准的权利。
部分领取费用
在第1-6个保险单年度内,如您申请对个人账户价值进行部分领取,我们按下表之规定收取部分领取费用:
保险单年度 | 部分领取费用 |
在第1个保险单年度内 | 个人账户价值部分领取之金额的9% |
在第2个保险单年度内 | 个人账户价值部分领取之金额的9% |
在第3个保险单年度内 | 个人账户价值部分领取之金额的8% |
在第4个保险单年度内 | 个人账户价值部分领取之金额的7% |
在第5个保险单年度内 | 个人账户价值部分领取之金额的6% |
在第6个保险单年度内 | 个人账户价值部分领取之金额的5% |
在第6个保险单周年日以后(不含第6个保险单周年日),我们不收取任何部分领取费用。
合同解除费用
在第1-6个保险单年度内,如您申请解除合同,我们按下表之规定收取合同解除费用:
保险单年度 | 合同解除费用 |
在第1个保险单年度内 | 您申请合同解除时个人账户价值的9% |
在第2个保险单年度内 | 您申请合同解除时个人账户价值的9% |
在第3个保险单年度内 | 您申请合同解除时个人账户价值的8% |
在第4个保险单年度内 | 您申请合同解除时个人账户价值的7% |
在第5个保险单年度内 | 您申请合同解除时个人账户价值的6% |
在第6个保险单年度内 | 您申请合同解除时个人账户价值的5% |
在第6个保险单周年日以后(不含第56个保险单周年日),您申请解除合同时,我们不收取任何合同解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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