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计划由华夏之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福鑫连年年金保险(万能型)、附加重大疾病保险(B款)、附加同祥保费豁免定期寿险组成。
2012年5月18日,总公司“华夏之星”产品上市发布会在安徽合肥隆重召开,安徽保监局领导、保险学会领导、总分公司领导、各界媒体、客户代表、业务同仁60余位在合肥梅山饭店济济一堂,共同见证这一盛大时刻。
本计划由华夏之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福鑫连年年金保险(万能型)、附加重大疾病保险(B款)、附加同祥保费豁免定期寿险组成,其中分红险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万能险的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部分具有不确定性。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年度红利以增加保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或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或投保人申请解除合同等情形导致合同终止时给付。
华夏人寿“华夏之星少儿两全保险”配置了可以灵活领取的万能险账户作为附加险,即被保险人可以在约定年龄领取生存保险金,也可以将生存保险金作为保费进入万能账户,累积生息至满期,这期间可以随时部分领取。此险种还可附加四十种升级版重大疾病保障,满足客户需求,且重疾险独立保额,赔付后不影响主险责任。同时可附加豁免定期寿险,投保人一旦发生身故全残,即可豁免主附险后期所有保费。
华夏之星少儿两全保险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生存金领取:
风险保障:
十八周岁前,年交保险费×已缴费年期×110%+累积红利保险金额×4本合同终止;十八周岁后,4倍基本保险金额+4倍累积红利保险金额除上述身故/全残保险金以外,还将给付主险的体恤金终了红利,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180日内,因非意外原因投保人身故或全残,返还已交保险;因意外原因同180日后;180日后,投保人身故,将豁免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以及其他附加险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华夏人寿“财富一号”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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