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丰盛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保险产品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0至65周岁的健康人士均可投保。
投保年龄:0-65周岁
交费方式:趸交,5年,10年,15年,0年
保险期限:终身
产品特色
返还迅速,保障终身,交费期间长
保险利益
每满三年返基本保额的10%;祝寿金:70岁给付基本保险金;终身分红,现金领取或抵保费,保单贷款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每生存满三个保单年度,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祝寿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综合事项:保单红利: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本险种的盈余分配。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符合保险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时给付。红利累积利率以我们当时宣布的为准;
(3)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到期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若红利的金额不足以抵交到期应交保险费,不足部分必须按期补足。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4)增额交清: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照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基本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不参加分红。
若您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我们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示例
30岁男性,个体业主,投保10万丰盛人生A款(预计生存至80岁)保额10万;保费12230元/年;交费期20年;合计保费24。46万元。利益如下:
生存金:预计生存至80岁,1万元/3年×16次=16万元
祝寿金:10万元
身故金:合同生效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12230元,合同终止。因意外或合同生效180日后至70岁前因疾病身故或全残给付20万元,合同终止;70岁后身故或全残给付10万元,合同终止。
保单红利:80岁时的保单红利--低:14万,中:23万,高:32万
合计:计划到80岁时的总收益:低:50万,中:59万,高:68万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A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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