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保证保险合同,是指被保险人不履行法律或合同义务给权利人(或债权人)造成损失时,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确实保证保险合同,是指被保险人不履行法律或合同义务给权利人(或债权人)造成损失时,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该合同以法律义务或债务的存在为前提,保险人居于保证人的地位,投保人同时又是被保险人,他有义务向保险人提供有关证明其偿付能力的各种证明材料。确实保证保险合同并不限于商业交易关系中,还可适用于非商业关系中需要提供经济担保的任何场合,只要所应履行的义务系于合法原因引发的即可。这类保险合同主要有合同保证保险合同、行政保证保险合同和司法保证保险合同等。
确实保证保险合同一般分为以下五类:
1.合同保证保险合同,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信用保证,如果被保证人不履行各种合同义务而造成权利人的经济损失,由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范围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2.司法保证保险合同,即因司法程序而引起的保证业务为内容的合同,包括诉讼保证合同、受托保证合同。
3.许可证保证保险合同,即以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领取执照的人遵守法律、法规或履行义务提供的保险为内容的合同。
4.存款保证保险合同,即以商业银行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投保,当被保险人因破产发生支付危机不能向取款人兑付时,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合同。
5.贷款保证保险合同,向银行贷款的债务人,为保证其按时偿还借款,向保险人投保自己的信誉的保险合同。
诚实保证保险与确实保证保险相比,有如下不同:
(1)诚实保证保险的保证合同涉及雇主与雇员的关系,而确实保证保险则不涉及。
(2)诚实保证保险承保的风险只限于雇员的不诚实行为,包括盗窃、欺诈、伪造、隐匿、违背职守等,因此又称为不诚实保险;确实保证保险承保的风险是被保证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能力与意愿,与不诚实无关。
(3)诚实保证保险的投保人既可以是被保证人(雇员),也可以是权利人(雇主);确实保证保险必须由被保证人自己投保。
(1)特许保证
在司法程序中,原告或被告向司法部门提出某项要求时,司法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保证。司法保证就是对法律程序引起的这种风险进行承保的一种保证保险,可分为诉讼保证和信托保证两种。诉讼保证指诉讼当事人要求法院为其利益而采取某种行为或措施,如扣押、查封、冻结某些财产,而有可能伤害另一方利益时,法院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而要求诉讼保全申请人提供的一种保证业务,又可分为保释保证、上诉保证、扣押保证和禁令保证等;信托保证是指担保经法院指定的受托人、破产管理人等给他人利益管理财产的人,对受托管理的财产忠实履行其职责。信托担保的财产主要有死亡人的遗产、未成年人的财产、无行为能力人的财产、破产或清算的财产等。
(2)司法保证
确实保证保险的特许保证。它是一种担保从事经营活动的领照人遵守法规或义务的保证保险,即保证人保证领照人(被保证人)能够按照规定履行义务。要求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的人在向政府申请执照或许可证时,必须提供这种保证。如果被保证人的行为违反政府法令或有损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由此造成损害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3)合同保证
确实保证保险的合同保证。它是为了保证被保证人能够履行其与权利人签订的合同,承保因被保证人不履行各种合同义务而造成权利人的经济损失,包括供给保证、建筑保证、完工保证等。
飞机保险合同
扫面右侧二维码,首次关注立得50积分
正品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键对比省心服务
电子保单快捷变更安全可靠
7x24小时客服不间断品牌实力
12年 1000万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