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发生丢失的,持卡人应当及时挂失。挂失分为电话预挂失和书面挂失,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形式。电话或书面挂失生效后,劳动保障部门将立即冻结该卡的使用,挂失生效前所发生的损失由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承担。
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或直接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及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进行预挂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
社会保障卡发生丢失的,持卡人应当及时挂失。挂失分为电话预挂失和书面挂失,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形式。
1、电话挂失:电话挂失时,工作人员首先通过电话问答的形式核对挂失人的真实身份,核对无误后,挂失生效。
2、持卡人须在电话挂失后2个工作日内,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未按时来办理的,电话挂失失效。
3、书面挂失:社会保障卡遗失后,持卡人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办理挂失补卡手续。在办理手续后7个工作日,可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领取新卡。社会保障卡的补领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同时原卡注销,新卡开始启用,原卡内的个人信息等转移至新卡。
4、持卡人在挂失后,又重新找到社会保障卡的,可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办理解除挂失手续。持卡人已办理遗失补卡手续的不再办理。
电话或书面挂失生效后,劳动保障部门将立即冻结该卡的使用,挂失生效前所发生的损失由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承担。
下面以北京为例,介绍一下社保卡的挂失办理流程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挂失、补(换)卡流程
一、预挂失
1、拔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
2、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
3、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机构内设置的自助终端电子触摸屏上进行自助预挂失。经确认后,挂失的社保卡停止结算功能。
特别提示:
如果您在预挂失后找回原卡,如不急需看病就医则不需撤销挂失,预挂失10天后自然解挂,社保卡恢复正常使用;如果急于看病就医可到本市任意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撤消挂失手续。
二、正式挂失与补卡
正式挂失手续应由本人办理,特殊情况下(如行动不便、高龄等)可委托他人代办。挂失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在正式挂失的同时应办理补卡手续,当场填写《申请单》,交给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后开具《领卡证明》,该证明可作为补卡人补卡期间的临时就医凭证。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持本人的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三、换卡
因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换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社保卡的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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