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按揭贷款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3-12-11

转按揭贷款"是个人住房转贷款的通称,第一种情况是原借款人(售房人)原先在银行贷款买房,通过转按揭手续,可以将贷款随房屋一同转给新借款人(购房人)。第二种情况是原借款人因融资或周转资金等需要,欲利用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增加贷款额,也可以通过转按揭手续转由其他银行办理贷款。

转按揭贷款步骤

1.原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

2.银行审核通过的,由银行、售房人和购房人签订协议,银行同意售房人转让住房,售房人承诺将售房款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并授权银行从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直接扣收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购房人承诺交易时将房款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

3.售房人和购房人签订住房转让合同;

4.购房人向银行提出新的贷款申请,贷款额可以为售房人剩余贷款余额,也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贷款额=所购住房市场价格×二手房贷款成数;

5.银行审批同意后,与购房人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出具同意贷款的承诺函

6.银行与售房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售房人与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银行与购房人办理新的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对购房人发放贷款,根据购房人的授权,将贷款划到售房人开立的账户上,然后根据售房人的授权,从账户上直接扣收售房人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终止原借款合同。

转按揭贷款注意事项 

业务总流程为:原借款人提出申请→签订三方协议→签订住房转让合同→购房人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审批→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办理产权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发放贷款→售房人归还贷款。

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是指已在工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由于所购房屋出售、赠与、继承等原因,房屋产权和按揭借款需同时转让给他人,并由工行为其续做贷款转移手续的业务。

转按揭贷款基本条件

1. 原借款人必须还清到期尚未归还的本金、利息和罚息;

2. 原借款人对所购房屋具有合法处置权利,房屋未设定其他权利;

3. 因房屋出售申请转按的,房屋必须为现房,且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因房屋赠与、继承等原因申请转按的,所购房屋产权转移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转按揭贷款因住房出售申请转按的,转按揭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该房屋交易价格或评估价值(以较低者为准)的70%,商用房最高不超过50%;因房屋赠与、继承等原因申请转按的,转按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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