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联合六六六重疾险是由复星联合健康承保。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复星联合健康保险。由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西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丰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复星联合六六六重疾险保险条款,据了解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保险责任、投保范围、犹豫期、保险期间以及宽限期等,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详细介绍。 投保范围: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者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
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本合同或收到本合同电子保单(二者较早之日)的次日零时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投保人认真审阅本合同,如果投保人认为本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相符,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本公司将扣除不超过10元工本费后向投保人无息退还保险费。解除本合同时,投保人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自本公司收到投保人的解除合同申请书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首次投保或重新投保本合同时有犹豫期,续保时没有犹豫期。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的二十四时止。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中症疾病保险金责任、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豁免保险费责任、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险金责任、急性心肌梗塞第二次给付保险金责任、脑中风后遗症第二次给付保险金责任、少儿特定疾病给付保险金责任、男女特定疾病给付保险金责任、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责任以及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责任。其中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险金责任、急性心肌梗塞第二次给付保险金责任、脑中风后遗症第二次给付保险金责任、少儿特定疾病给付保险金责任、男女特定疾病给付保险金责任为可选责任。
宽限期: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在支付首期保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的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交保险费。若投保人在宽限期结束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次日零时起中止。
保险费的交纳: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在保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的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保险费。
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本公司。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未成年人限制:对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联系方式变更:为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投保人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司。若投保人未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