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个人机动车拥有量的增加,近年来,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小刮小蹭更是常见。据报道,自2011年以来,保险诈骗犯罪案件中,诈骗机动车保险金的案件明显增多,车险骗保严重扰乱了车险市场的秩序。
手段一、提供虚假材料诈骗
如今伪造车主假身份证骗赔的案件也不在少数,他们通常通过伪造、变造修车发票,伪造公安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来骗保。这种情况大多涉及团伙勾结犯案,通常分为以下几种情形:车主自己勾结同伙或团伙实施骗赔;修配厂、代理机构实施团伙骗赔;保险公司内外勾结骗赔;车主与医院联合造假骗赔。
手段二、隐瞒真相来骗保
为了能够从保险公司拿到保险理赔金,一些投保人可谓是想尽办法。常见的一种是无保险车辆冒充同车型有保险车辆,有的车辆未投保车险,在出现事故后,便找到同一颜色、同一型号有保险的车辆将车牌互换,提供有保险车辆的车架号申请理赔。还有车主将多辆车套用一个车牌,将一车投保后达到一单保多车的目的。另外,还有一种骗保行为叫做“倒签单”,即先出险后投保,车险领域此类案件往往涉案金额通常较高,当事人多通过修配厂、“保险掮客”等中间人联系保险公司人员内外勾结达到骗保的目的。
手段三、虚构事故“巧取”赔款
相比大动干戈的找其他车辆与保险车相撞伪造现场的方式,虚构车损事故就显得相对“高明”,而且不易察觉,伪造“小”事故多发于划痕险、玻璃险、车损险、交强险等险种,大部分修配厂或多或少都存在这种骗保行为,虽然个案涉案金额不大,但积少成多,也严重扰乱车险市场。伪造“大”事故主要发生在车损险、商业三者险领域。诈骗者事先将车主没有损坏或新的部件拆卸下来,用破旧或已经损坏的同型号部件替换进行碰撞,待维修时,再将车主原部件换上,虚报更换部件的维修费用。
手段四、人为扩大车辆损失
个别4S店在完成维修和理赔时,通过再撞击扩大车辆损坏程度,以此来骗取高额保险金,并销售配件。很多车主在出险后将理赔工作委托给4S店,而在此期间,一些维修人员在原有事故损坏基础上增加撞击程度,放任或故意扩大车辆损坏程度,如制造两车相撞或多车相撞的事故。因此建议车主在弄清出险部位后再委托给修配厂,以便做到心中有数
手段五、配件“偷梁换柱”赚差价
修配厂骗保还常用“偷梁换柱”的方式来赚取修理费的差价,即在对事故车量进行维修时在配件更换过程中以次充好,并向保险公司索要高额的赔偿保险金。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通常都会勾结一个黑车险中介,黑中介主要提供车险快到期的车主电话,不法分子则虚拟一个和保险公司电话车险呼出号码近似的号,比如区号上错开一位,冒充保险公司,以电话车险的名义销售保单。在电话中,骗子承诺提供一些更具有吸引力的虚假服务,比如声称5000元以下的车损不用向公司报案便可以直接理赔;有的还推出低至5折的投保价格;有的甚至将各家保险公司的优惠措施集在某一家公司身上。若车主被这些,优惠,吸引放松警惕,则很容易掉入不法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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