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友们叫做史上最严的交规实施之后,确实显现了能力,不少交通违章行为大幅度降低,但是也有不少车主被罚,记者跟踪交警执勤二小时,发现违规者多为粗心司机、侥幸司机和路怒司机。
粗心司机:开车不看标志标线
下午2点10分,记者坐上警车,从杏花路转至人民路。没开多远,就看到前方一辆黑色商务车左转进入任宅前小区,陈如态上前将其拦下。
“你好,这里不能左转弯。”
车主陈先生一脸茫然:“这个我真不知道,平时很少来这里。”
“前面就有禁止左转的标志啊!”
“噢,我没注意看。”
最终,陈先生因为违反禁令标志被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陈如态刚给陈先生打完单子,人民路与信河街路口一辆福特轿车被协警拦了下来。原来,这辆轿车未按导向车道行驶,从转弯道直行。
陈如态上前,驾驶员高先生先发问:“警察同志,我这是什么违章啊?”
陈如态解释说:“你从转弯道上直行,地上不是画着左转标志吗?”
“唉,刚才聊天聊过头了,没注意看。”
2点50分,陈如态带着记者来到了大高桥。这时,一辆宝马车从停车位逆向驶出。
“你知道自己是什么违章吗?”陈如态问车主赵女士。
“不知道。”
陈如态指了指路边禁止驶入的标志再问:“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标志吗?”
“这是禁止停车的标志嘛。”赵女士回答。
“这个看不懂,地上画的箭头指示标志总看得懂吧。”
当得知要被罚100元,记3分,赵女士后悔莫及:“哎呀,这是单行线,地上的标志我怎么没看到啊!”
“路怒”司机:你挤我也挤
下午3点半,人民路上的车子越来越多,人民路与府前街路口等信号灯的车辆排起长队。一些车子为了挤到前面,开始“见缝插针”和逆向超车。
这时,陈如态拦下一辆随意穿插的红色马自达轿车。
“我是正常行驶的呀!”车主张先生说。
“前方车辆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你不能借道超车和随意穿插。”陈如态说。
“可是别人也都是这样开的呀!我不挤的话,就要被别人挤出去了。”张先生一脸无辜。
陈如态告诉记者,像张先生这种心态的司机有不少。他们觉得,你不让我,我为什么要让你,就怕自己吃亏。最后挤来挤去,就撞上了。
侥幸司机:没想到运气这么背
下午3点50分,人民路与信河街路口,一辆黑色广本违法左转弯被查。
陈如态向女驾驶员敬礼,并让其出示证件。驾驶员姓钱,看见交警连声说对不起:“我知道这里不能左转,因为赶时间,就大意了,谁知道运气这么背。”
陈如态告之,“这里禁止左转弯,要罚100元,记3分。”
“这样就要记3分啊!现在分数这么宝贵,能不能少扣点啊?”钱女士说。
当她的请求遭到拒绝后,钱女士一脸懊恼。
下午4点15分,城开天桥附近,又一辆随意变道的轿车被拦下。驾驶员很直白地说:“我平时也是这么开的,都没有被处罚过,最近怎么这么严了?”
陈如态对记者说,在平时的管理过程中,许多违法车辆被查后,驾驶员总会摆出很多理由,说得最多的是“赶时间”。其实,这不算什么理由,大家如果早5分钟出门,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说白了,还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交通陋习违法成本知多少
乱掉头、乱闯禁、乱变道、乱停放、乱鸣喇叭……昨日,记者走访人民路、飞霞北路、黎明西路发现,这些人人痛恨的交通陋习仍随处可见。至于违法成本,未必人人都知道,在此就请交警为驾驶员算一笔账。
车子驶入单行线
地点:人民东路185号支路(此路为单行线)
一辆红色轿车自西向东驶来,驾驶员似乎没有注意路口的禁止驶入警示牌,直接右转驶入,与对向车辆“碰头”,造成路阻。
交警处罚:车辆驶入单行线,属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交警部门可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车辆随意掉头、左转
地点:人民路中山公园前路段
人民路禁止一切车辆在无红绿灯的路口选择掉头或者左转,交警部门也在各个路口,以及道路的醒目位置设置了警示牌。然而,仍有不少车辆违规。
这辆七座面包车自东向西行驶,在行驶过程中,突然选择了掉头。之后,又有四辆车在该路段上选择了左转弯,直接导致该路段的车辆通行受阻。
交警处罚:对违法掉头行为,交警可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50元。对违法左转弯的,可处罚款100元,记3分。
车辆随意“加塞”
地点:飞霞北路
一辆黑色跑车原本在左转车道上行驶,快到路口时,司机可能发现走错了道,于是立马向右打方向,而且成功地“加塞”到直行车道的车队中。紧随其后,又有两辆车成功地插进了队伍当中。
交警处罚:车辆在路口违法插队的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200元,记2分。
车辆驶入公交车专用道
地点:市府路
该路的双向车道两边,均设有一条黄色的公交车专用道,以此警示私家车及其他车辆不要随意驶入。但也有不少私家车和出租车对此警示视而不见。
交警处罚:车辆违法使用公交专用车道,交警部门可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00元。
交通违法抓拍将记分
冲红灯、超速度、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被抓拍将面临更重的处罚。东莞市交警部门昨日通报称,从明年1月1日起,上述交通违法无论是被民警现场流动抓拍、还是被电子警察抓拍,除了罚款之外,还将一律对违法驾驶人记分。
据介绍,此前东莞市对电子警察、流动抓拍等非现场执法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只罚款,均不做记分处理,只有在交警现场查获的情况下才记分。主要是因为电子警察抓拍很难确认驾车的司机,所以抓拍违章只对车辆罚款,没有对违章司机记分。
东莞市交警部门介绍,目前非现场执法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以往只罚款、不记分的处理方式已经导致很多驾驶员并不关注自己的记分情况,对交通法规也越来越漠视,更有人认为交通违法行为没什么大碍,交钱就可以了。此外,在社会上对交警部门的整体印象和评价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偏颇,认为交警就是罚款收钱。交警部门表示,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处罚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现在的做法目的在于通过处罚与记分相结合,重点管好驾驶员,维护道路安全畅通。
从明年1月1日开始,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改变以往对非现场执法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只罚款、不记分的处理方式,贯彻公安部123号令精神,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完善驾驶员累积记分制度的实施办法,把通过电子警察、流动抓拍等非现场执法手段抓拍到的冲红灯、超速、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也纳入记分范围,在处罚的同时还将对驾驶人进行记分,以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中的积极作用,规范驾驶人驾驶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目前,很多外省市包括本省深圳、广州等地已经开始实施这种处理方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当中,他们将会向已经实施电子警察也记分的地区学习经验和做法,尽量堵塞各种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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