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G先生突然出现持续性心前区疼痛,家人立即把他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急救,医生诊断为"急性心肌梗塞"。为了得到更好的治疗,G先生转入专科医院行介入治疗,所幸治疗非常成功,G先生痊愈出院。
G先生出院后向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提起重大疾病理赔申请,理赔人员知悉后迅速与G先生联系,积极核实事故、收集资料,快速审核案件,最终确定G先生本次疾病属于《平安常青树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及《平安附加智富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2007)》的保险责任,向G先生赔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人民币96万元。这笔保险金对于G先生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为他后期的治疗提供了充足的保障。
由于G先生具有良好的保险意识,所以在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投保了多份保险,包括:2002年1月投保《平安常青树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保额20万元;2005年2月投保《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2004)》保额100万元、《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4)》保额37.5万元、《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4)》保额3万元;2005年9月投保《平安鸿盛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保额500万元;2008年1月新增《平安附加智富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2007)》保额80万元。
日前,平安人寿结案一起“吉星送宝”保费豁免案件,预计豁免金额为人民币180万元,这是平安人寿今年以来涉及豁免保费最高的案件。与此同时,平安人寿在11月新推出三款豁免险产品: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和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该三款产品的推出将助力平安豁免险产品的全线升级,搭建起覆盖投保人、被保险人,可附加于传统险、非传统险,涵盖身故、残疾、重疾保障的全方位的豁免险体系。
据了解,程先生(为保护客户信息及隐私,文中客户姓名均为化名)于2011年为女儿投保了平安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20万元,交费年期10年,并附加了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B,2004)。2012年程先生因急性胰腺癌去世,平安人寿豁免该保单自程先生身故后的各期保费,共计180万元。而保单的教育金规划、保障功能保持不变,让孩子今后的生活学习得到了保障。
数据显示,截止9月底,平安人寿在2012年共结案豁免保费案件约2万件,豁免保费金额达3亿余元。
为了满足客户日趋多元化、细致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平安人寿在11月新推出三款豁免险产品: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A,2012)、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2012)、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C,2012)。至此,平安的豁免险体系将完成全面升级。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和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的推出,意味着平安寿险已形成覆盖投保人、被保险人,可附加于传统险、非传统险,涵盖身故、残疾、重疾保障的全方位的豁免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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