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在人们的生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医疗保险条例也在不断完善保障市民的基本利益需求,本文就对重庆市医疗保险条例做出实例分析。
重庆已实施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的《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指出,要严格落实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将其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同时,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10元左右。
重庆市从2011年开始,在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一般诊疗费制度,一般诊疗费标准为9元,其中医保承担支付8元。昨日,市人社局介绍,这一制度运行一年多以来,取得较好效果。
重庆城镇职工医保政策作出三大调整
4月1日,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对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欠费及补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认定,以及参保范围的扩大等多项内容进行解读。据了解,该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满后,欠缴大额医疗保险费者,将暂停医保待遇。
“大额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解决参保人员因大病、重病产生的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而制定的医保政策。”该负责人介绍,两者互为补充,大额医保一年最高可报销50万元,基本医疗一年最高可报销3.2万元。
两者缴费方式有所不同——基本医疗有一定缴费期,缴满之后即可不缴;而大病医保需要一直缴纳下去。“年纪大了,退休职工可由单位代收代缴大病医保,而个人参保由于是自行到银行缴纳,以致其中部分市民没有履行缴费责任。”
为此,我市出台政策敦促其缴费。对补足欠费的,从完清欠费的次月补报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对享受二档待遇的人员补划欠费期间的个人账户;补缴欠费的金额,就按照本人申请办理补缴之月的缴费标准计算。
重庆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办法出台
本市新生儿可独立参保:
按规定,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校中小学生以及户籍已转的在渝高校大学生均可参保。
值得一提的是,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以独立参保。新生儿在其出生90天内,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独立参保并完清有关费用后,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对不独立参保且其母亲当年已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随母亲参保,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将获政府补助
居民、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分为一档和二档。具体标准每年8月31日前发布。
居民参保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保,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区县指定单位负责组织;中小学生参保由当地学校统一组织;在渝高校大学生参保以学校为单位负责组织。
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财政部门每年将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予以参保补助。属于居民医保资助对象的,按市政府发布的标准予以补助。
本市居民集中参保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在渝高校大学生为每年暑期开学之日起的60天内。超过缴费时间的,最迟不得晚于次年9月30日前缴清。
您的信息仅供预约咨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键对比省心服务
电子保单快捷变更安全可靠
7x24小时客服不间断品牌实力
12年 1000万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