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人生综合意外保险卡C款是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保险产品。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中新大东方”),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于2006年5月11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是目前我国唯一将总部设在西部地区的全国性中外合资寿险公司,由具有百年辉煌历史的新加坡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具有国资背景的重庆市地产集团合资组建。适合人群:适合中青年白领、商务人士。和谐人生综合意外保险卡C款保障期限:1年。适合年龄:16—70周岁。
1、保障项目丰富,涵盖通常之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交通意外保障。属于性价比较高的综合意外团险产品。
2、适合学生、白领、频繁出差商旅人士、中年人士的综合意外团险产品。
3、特配电梯意外、住院津贴保障作为补充。
意外身故、残疾: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身故, 保险公司将按投保单上所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如果因此事故导致残疾,将按照相应的残疾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遭受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治疗并导致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50元免赔,50元以上100%比例报销,详细情况请参看条款)
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飞机、火车、地铁、轻轨、磁悬浮列车、轮船、汽车等商业运营交通工具,因该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并因此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意外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医院的住院,保险公司按下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计算公式计算的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意外伤害住院日额津贴最高给付天数为 90 天,意外伤害住院日额津贴累计最高给付天数为180 天。 (住院日额津贴*实际住院天数)
电梯意外:被保险人因出入或乘坐电梯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 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名下的保险金额向该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1、公共交通意外保障是指被保险人乘坐具备合法有效营运证件的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含客运民航班机、客运列车、轻轨、地铁、客运汽车、无轨电车、客运轮船、客运出租汽车)时,因遭遇交通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2、电梯意外保障是指被保险人乘坐具备合法运行资格、且为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核准可供公众使用的客运电梯(不包含货运电梯、工程施工专用电梯)时,因遭遇停电、电梯设备故障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3、普通意外伤害含普通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障,其中包括公共交通、电梯意外伤害残疾保障。被保险人遭遇烧烫伤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其保险金额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两倍。
4、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时,保险公司根据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仅支付保障内容中保险金额最高一种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
5、驾乘摩托车发生的意外及意外医疗均属于责任免除范围。
6、一年期间内每一被保险人最多拥有2份本产品。
1、在本网站首页,点击“自助保险卡激活”,选择拟激活注册的自助保险卡,点击对应图片→详细阅读“投保申明”内容→若“接受”,则继续后续操作。
2、自助保险卡登录验证:输入自助保险卡卡号、密码,点击“下一步”。
3、填写投保信息:进入自助保险卡投保录入页面,请根据页面提示准确录入相关信息。
4、确认录入的投保信息后点击“激活”。
5、确认保单生成:若页面上显示“激活已成功”则表示投保成功,您可以从页面上直接记录电子保单号;保险人将于次日零时始承担保险责任;有特别约定的,按照特别约定确定的时间始承担保险责任。
您的信息仅供预约咨询所用,不泄露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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