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记者从苏州市社保中心获悉,上月末该中心分别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苏州分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苏州分公司签约,市区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保险成为现实。
从5月2日起,苏州市区医保个人账户往年账户结余额在3000元以上的人员,可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为自己和直系亲属购买以上两家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
据了解, 2012年度可划账购买商业保险的公司及相应产品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苏州分公司的“吉祥安康两全”,中国人寿保险苏州分公司的“国寿康福两全”和“国寿康福卡”。办理条件为:医保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在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人员,可选择购买500元或1000元;往年结余金额在6000元以上的,可选择购买500元、1000元、1500元或2000元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被保险人可以是参保人员本人,也可以是其直系亲属。不过,上述划账限额均包含了本结算年度已办理阳光健身卡的划账金额。
据悉,上述保险的具体投保流程为:首先投保人了解保险条款,自愿选择商业保险公司和相应险种;然后凭商业保险公司开具的《缴费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至社保中心专设窗口(苏州市旧学前33号),办理申请划账手续。社保中心划卡后打印《苏州市区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保险申领单》;保险单自投保人划卡次日起生效,生效保单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提供给投保人。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的吉祥安康两全分红两全保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障计划二种,产品特色有:
·重疾提前给付,豁免保费
若您不幸确诊初患指定重大疾病,观察期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缴保费,观察期后我们将支付您重大疾病保险金(因意外伤害导致重疾不需观察期);保险金金额逐年递增,最高可达基本保险金额的200%。保证生命及时救治,减轻您家庭的经济与精神压力。
同时,若您选择分期缴费,我们将在给付重疾保险金后豁免您后期保费,彰显人性关怀。
·重疾二次赔付,关爱生命
在您获得一次重大疾病理赔后,无需体检,我们将为您延续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障;若您在首次确诊重疾的365天后,不幸确诊患有其它指定重疾,我们将按之前赔付的保险金再次赔付。真正做到关怀生命,关爱家庭。
·保额逐年递增,关怀备至
若您在保险期间不幸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支付您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金额最高可达基本保险金额的200%,减轻您家庭的负担,避免陷入财务危机。
·满期全额领取,生活无忧
若您在保险期满未发生赔付,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和所缴保费两者的最大值支付您满期保险金,可作为您养老或子女教育使用。
·投保年龄宽泛,观察期短
出生满60天即可投保,观察期仅需90天。
·红利积少成多,增值享受
红利累积生息,复利计息,让您在享受重疾保障的同时也积累了一笔可观的财富。
投保条件
投保年龄:0岁(须出生满60天)-55周岁
缴费期间:趸缴、3年、5年、10年、15年、20年
缴费方式:年缴或月缴
保险期间:10年,15年、20年,保障至50/55/60/65/70周岁
红利及红利分配
红利分配方式:现金分红
红利领取方式:现金领取和累积生息
红利来源:利差和死差(利差是指本年度实际投资收益率和评估利率之间差异形成的利润;死差是指本年度实际死亡率和评估死亡率之间差异形成的利润。)
红利分配政策:公司实际分配给客户的红利是基于分红业务的实际经营而产生的可分配盈余总额,然后将其按照公平原则分配到每一位客户。客户实际分配的红利可能大于、小于或等于建议书中某一分红水平下的当年红利金额。
分红险投资策略:分红险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如国债、金融债、企业债、银行定期存款、央票、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保监会允许的其它投资品种等。
影响确定保单红利水平的因素:包括业务理赔情况,投资收益水平,公司财务状况,客户心理预期,盈余分配习惯,产品自身特点和保险监管环境等因素。
国寿康福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康福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凡十八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本保险。
申请满期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 保险单;
2. 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申请身故保险金、轨道及民航交通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 保险单;
2. 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 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 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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