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在给我们带来娱乐的同时也增加了一些危险系数,购买保险是对游客安全的一种保障。然而一些滑雪场在对游客的人身保障方面却存在漏洞,门票里的保险不保个人责任意外成为多数滑雪场的“普遍约定”。滑雪意外事故频发,社会各界都在呼吁,在增强自我保护的同时,对意外风险的保障也要做足,而一些滑雪场在对游客的意外保障方面也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强制购买滑雪保险为游客分担意外风险。
黑龙江滑雪场:须为游客参保意外险
日前,黑龙江省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旅游、质监、公安等多部门根据职责,对省内重点旅游项目,如滑雪、冬季狩猎等进行检查,防患于未然。黑龙江省要求,滑雪场内应设有醒目的“滑雪人员须知”告示牌及必要的安全警示,必须拿出一定资金投入为游客参保。
滑雪场在每日营业前,要对所有雪道、安全设施进行巡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记录并及时解决。造雪、压雪设备 要保持完好运行。每天对雪道进行补雪、压雪保养,及时清除雪道上的杂物。在滑雪道陡峭和快速急转弯处要设有安全防护网及防撞垫。高、中、低级雪道有明确的安全提示牌。雪道顶、终端要配备安全人员。
旅游滑雪场要设置医疗救护室,配备专职医护人员。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设置专职安全巡逻人员,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保证第一时间的应急救援及时到位。要与周边的医院建立应急救援协议,能够及时实施医疗 救护。滑雪场滑雪教练及导滑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掌握滑雪安全知识和救护技能,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
北京滑雪场:游客须个人投保滑雪保险
北京地区滑雪场从2000年开始销售保险,早期的保费为2-6元,保额主要是意外医疗费2000-5000元,形式是与门票捆 绑进行销售,滑雪场多投保意外险为主,很少投保责任险。《保险法》规定,意外险必须要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进行投保,所以现在很多雪场只投保公共责任险,或者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保单。滑雪者现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能性很低。因为在个人保险方面,目前还没有单独适用于滑雪的险种,如果投保人想要在保单中加入滑雪保险计划,需要提前与保险公司商议“特别约定”,就是指投保人把自己的意愿(如滑雪险)告知保险公司,公司根据顾客提出的需求进行核保,最后确定是否予以采纳。
大连滑雪场:强制游客购买滑雪保险
从2011年底起,大连市滑雪场出售强制滑雪险,引起舆论热议。今年冬天,大连市4家滑雪场又陆续开门纳客,游客 到滑雪场滑雪,入门时必须购买10元的保险。据悉,大连市滑雪场的保险属于无责赔付,游客发生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为10万元,意外医疗保障最高额度为1万元。大连市滑雪协会秘书长范亚庸说:“滑雪是一项高危运动,风险大,事故多。游客滑雪时一般会发生3种意外,一是在滑雪时自己摔倒;二是在滑雪时互相碰撞;三是在乘坐缆车时,因种种原因从缆车上滚落下去。2011年,大连市4家滑雪场一共接待了游客13.8万人次,据不完全统计,共发生了63起事故。所以滑雪协会与滑雪场都非常希望保险公司全面介入。”
保险专家认为:户外滑雪属于高风险运动,由于滑雪场存在人群密集、雪道及缓冲区设计是否科学合理、雪客滑雪技能层次不齐等原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是高概率的。单一的滑雪场参加和购买商业保险处于劣势,如果能集中滑雪场统一购买商业保险,确实能为雪客提供一份保障。一些地区例如北京正在计划以滑雪联盟的形式,对滑雪场的经营、管理、安全等进行多行业联合互助,切实为滑雪爱好者和滑雪运动提供一份安全保障。小编也在此提示,冬季户外滑雪,在注意安全的同时,一定要增加个人意外保障,投保滑雪保险是非常必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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