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将全面开展“降速”行动,对超速行驶实施严查处理。
据省公安厅交管局表示,一直以来,超速是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按照公安部署的夏季安全隐患排查“三大行动”之一的路面“降速”行动,已经在全省正式全面展开。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态度,彻底治理以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上的车辆超速行为。
据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透露,我省各地交警部门将结合整治货车野蛮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主要旅游景区道路以客货运车辆为重点,全面开展路面“降速”行动,充分利用公路监控系统、测速设备等,采取多种手段,组织力量严查超速违法行为,特别要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夜间限速的规定,确保不超过日间限速的80%。对非现场执法查获的超速违法,交管部门也将及时通知车主接受处罚。
为何省公安如此重视超速行为的治理呢?原因是超速行驶会带来极大的危害:
一是超速行驶,视力下降,判断不准。驾驶人在行车中的视力称为动视力。一般来说,动视力比静视力低10%至20%。动视力与速度成反比,车速越快,视力下降越多。当时速为60公里时,视认距离为240米,而80公里时,视认距离减少到160米;车速越快,视野越窄,这就是所谓的“隧道型视野”。当时速为40公里时,视野为100度,时速为100公里时,视野仅为40度,这时两边的景物无法看清。
二是超速行驶,反应距离延长。当时速为60公里时,人的反应距离为16.7米,当时速达100公里时,反应距离为27.8米。车速越快,反应距离越长,危险越大。
三是超速行驶,制动距离延长。不同的路面,摩擦系数不同,车速越快,制动距离越长,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陡增。
四是超速行驶,干扰正常车流。超速行驶的车辆必然时刻处于超越正常行驶车辆的状态,每次超车无论是变道还是驶回原车道,都会形成交织点,而每个交织点就是一个交通事故隐患。
五是超速行驶,加重事故后果。车速越快,动能越大,冲击力越大,发生事故碰撞时后果越严重。数据显示,当汽车时速20公里,把人撞死的几率为10%,40公里时超过30%,60公里时超过90%,80公里以上时则达到100%。
由此可见,超速行驶是危险可怕的,因此,“超速行驶”历来是公安交管部门整治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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