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公司全称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为主发起组建。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人寿)是于2007年7月由中国保监会正式阳光人寿保险公司LOGO批准筹建,由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于2007年12月17日成立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23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阳光保险集团已拥有阳光财险、阳光人寿两家全国性保险公司,产、寿险综合经营平台完成搭建,阳光保险在业务领域产寿两翼格局已经形成。
阳光人寿保险成立以来发展势头良好,公司价值不断提升。自2008年起连续三年缔造同期开业公司新单期交标准保费和规模保费纪录。截至2010年12月底,阳光人寿年度保费收入突破150亿元,达到151.69亿元,位列59家寿险公司第九位。目前阳光人寿已有23家分公司开业运营,三四级分支机构300余家。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04年12月24日经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建,主要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于2005年7月2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12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阳光财产保险在经营两年多的时间内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2006年保费收入17.5亿元,2007年保费收入41.53亿元,连续两年刷新了国内新设保险公司年度保费规模的历史纪录,连续两年创下了年度投资收益率第一的业绩;2007年实现利润2308.8万元,2008年实现盈利8027万元。
公司在成立后23个月开始实现盈利,创造了新设财产保险公司实现盈利时间最短历史纪录,也打破了财产险公司4至5年才能实现盈利的规律;到2008年年底,在全国43家财产险公司中,市场排名第9位,从“第三集团”跨入“第二集团”行列。阳光财产保险目前正式开业的省级分公司34家,三四级分支机构1000余家,基本实现全国区域服务网络的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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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阳光保险就为员工设计了“祝寿假”——每年父母过生日,员工都可享有两天带薪假。如遇“逢十”大寿,公司还准备了祝寿礼金。除此之外,阳光保险还制定了一系列“幸福举措”,如2010年推出“员工父母赡养津贴”计划——员工入司3年以上,其父母从60岁开始每月都会收到税后200元的生活补贴;2012年10月,阳光保险将这一关爱计划首次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寿险营销员家庭成员身上。目前该计划已惠及1万多位员工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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