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上海医疗保险中心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面对医保事业快速发展及医保制度多样化的复杂情况,以特别能战斗的精神,高效、优质、平稳地实施了城保、镇保、居保和市民帮困计划等医疗保障制度;以科学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认真贯彻医保政策。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创新了一系列先进管理方式;以“以人为本、至善至诚”为宗旨,建设了覆盖全市街镇的三级服务网络,着力开展医保优质服务,探索异地就医管理方式,为本市医保制度的平稳实施和医保事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连续六年被人社部社保中心评为全国医保经办管理先进单位及全国社保经办管理创新单位;被人社部评为全国人保系统优质服务。被国家标委会批准为国家级医保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
上海市医保中心建立以来,正是上海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医疗保险和市民医疗保障事业、建基立业、不断拓展时期。在医保制度方面,从初期的城保制度,发展到个保、镇保和居保制度,还实施了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大学生医疗保障办法……每次保障人群的扩展,制度不尽一致,办法各不相同,都会带出一整套新的运作要求,为此,在每项新制度新政策都很顺利。
上海市新增36家医保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
为了贯彻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有序发展,近期,上海继续开展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工作,新增医保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36家(名单见附表)。至此,全市已有98家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结合上海市参保人员实际需求,本次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工作,重点缓解老年护理、中医、康复、舒缓疗护等老百姓反映比较集中医疗资源配置供需矛盾。其中,新增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14家,可为上海市增加老年护理床位2000张左右,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上海市老年护理床位配置不足的现状。还新增9家中医医疗机构,适应参保人员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促进本市中医药事业发展。
同时,另有4家原医保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扩大医保结算范围,其中扩大老年护理住院服务2家,扩大眼科医疗服务2家。
2013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医保、“镇保”医保门急诊统筹等相关政策问答
●2013年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如何调整?
答:为了保证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作了调整,具体为:
●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如何调整?
答: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2013年城镇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作适当调整,具体为:
上海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的个人缴费标准随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同步调整,2013年为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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