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是一座美丽的海滨城市,环境优美促进了青岛市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青岛购买房屋,那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呢?
记者从青岛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从2013年2月1日起,青岛市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60万元,全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35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因具有政策性低利率优势,成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的首选。
青岛住房公积金为什么受欢迎?
现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年轻人占了50%以上,这样大大的减轻了他们的还贷压力。首先买房用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便宜很多,就拿一套 60万元的房子来说 ,如果按照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和最长贷款年限来算,也就是房子首付20万元,公积金贷款40万元,贷款年限30年。“按照目前的公积金基准年利率来算,每月还款数额为2027元,每月比商业贷款足足少还400多块。”
而且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极为灵活,借款人只需每月的还款额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就可以随意确定月还款数额,非常便于借款人的资金安排。“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有以下几点优势,数额灵活,便于资金掌控。商业贷款提前还款,其数额必须为1 万元或5万元的倍数,而公积金贷款则无具体规定 ,只要大于‘最低还款额’的还款,全部视为提前还款金额,而且次数不限,可按月提前还款。”
“而且现在子女买房,同户直系血亲之间(指父母和子女),购房时可以使用直系亲属的公积金余额。”如当子女买房时,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少于房款,可以提取父母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所以现在年轻人用父母公积金买房的也特别多。”
“但要注意的是,父母公积金账户余额并非全部可用,子女只能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所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日期当月的父母公积金账户余额,也可等到新房房产证办下来后,提取房产证发证日期当月的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而当月之后,父母公积金账户储值不能提取。
据了解,并非每个房地产项目都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只有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商品房项目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前,购房者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房地产项目是否与管理中心合作。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切实满足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需求,降低职工购房成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充分调研,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自2013年2月1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全市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60万元;全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35万元。
当前,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六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四市最高20万元;购买二手房,六区最高可贷25万元,四市为15万元。而此次新政策将不再划分”六区“与”四市“,而是全市统一调整,且统一一个标准: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二手房最高限额为35万元。
青岛住房公积金如何还贷?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在线问政时称,将改进目前的公积金还贷业务方式,并已经着手研究措施。按月划付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有望在青岛开展。
有网友提出,能否针对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开展按月划付公积金还贷业务?王春芳说,目前正在着手研究进一步的改进措施。
王春芳介绍,目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推行支取划付还贷业务,与网友提出的意见不同的是,现在的划付方式是在每年初将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年度还款额一次性划转至借款人名下的还款账户(如公积金联名卡),如年初划付时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的公积金余额达不到年度还款额,将于年内的7月进行二次划付,以满足借款人利用住房公积金还款的需求。这种划付方式是事先预划借款人的年度还款额,相对按月划付来说,是一种让利惠民的方式。但同时,一部分借款人在申请划转公积金还贷时,此前已以购房行为提取了住房公积金,致划付还贷时公积金账户没有相应的余额,希望以即时缴存的公积金划付还贷,对于这一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研究相应的改进措施。
目前,在其他城市已经施行”职工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是指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依据借款人上月实际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按月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划转资金到借款人还贷储蓄账户中(公积金联名卡),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一种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不少网友认为这项业务的开展会极大地方便了借款人,避免借款人放着公积金不能动,反而要每月从工资里面拿出钱来还贷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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