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各种个人险、团体险以及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等。
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全国性寿险公司,东方保险在业务地域和业务范围内均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经营范围:
东方保险可基于自身判断,并在报经保监会批准的前提下,在国内任何地点设立分支机构,按照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东方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
经营理念:
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站在战略高度把握客观环境的变化,强调自身的应变能力,保持企业内部资源条件与外部环境的动态平衡。东方保险鼓励员工以有序创新的思维考虑未来,以有序创新的方式履行职责,并以有序创新的方法实现扩张。东方保险珍视社会对公司的信任,遵循应有的企业理论,愿意积极参加与改善社会环境的公共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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