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和申请豁免保险费的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本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和申请豁免保险费的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和豁免保险费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申请: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和申请豁免保费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和豁免保险费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本公司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本公司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和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一)
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的申请在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时,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病理报告、检查报告及有关病历资料。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5.如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材料。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7.如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如果被保险人在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生还,本合同仍然在其被宣告死亡时终止。身故保险金申请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身故保险金中超过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时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以上的部分。
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三)恶性肿瘤医疗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在申请恶性肿瘤医疗津贴保险金时,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
1.保险合同。
2.保险金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医院出具的病历材料(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相关的检查报告、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医疗费用凭证等)。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如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四)豁免保险费的申请。
在申请豁免保险费时,申请人应填写豁免保险费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豁免。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病理报告、检查报告及有关病历资料。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如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给付及保险费豁免。
本公司在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本公司作出核定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保险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未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本公司除支付保险金外,还将赔偿保险金申请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保险金数额不能完全确定的,将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数额预付保险金,本公司最终确定最终保险金数额后,收回多支出的金额或给付相应的差额(即多退少补)。
本公司在收到申请人的豁免保险费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豁免保险费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豁免保险费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有保险相关疑问或咨询保险方案以及规划的,欢迎扫下方二维码哟。专业保险测评,让买保险不再那么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