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投保之前,都要考虑这个保险产品的价值是多少?保险产品的保障如何?那么,什么叫保险价值呢?
什么是保险价值?
保险价值又称为保险价额,是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以金钱估计的价值总额,是确定保险金额和确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基础。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作为确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的价值,也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在经济上用货币估计的价值额。
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它有时间性,是一个动态值,决定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因此对于同样的保险标的物,甚至是同一保险标的物,在不同的时期或在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价值量。此外,由于固定资产的财务折旧、技术进步带来的名义折旧和消费者偏好的改变等等因素的影响,就大多数财产来说,同一标的物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其保险价值呈现下降的趋势,而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当然,在通货膨胀的市场条件下,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可能会以不同寻常的速率增长。
由此,定义保险价值为保险标的物在某一特定时间和某一特定地域的实际市场价值,容易理解又在保险实务中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它更多地体现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进行理赔定损的过程。譬如说,一台海尔分体空调机用了两年,被偷了,保险公司怎么去核定它出险前的价值呢?很简单,到市场去查询同样型号、使用了同样年限的海尔空调机值多少钱,是什么价格,这价格便是被偷空调机的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有什么区别?
1.任何保险合同,无论是人身保险还是财产保险必有保险金额,但不一定都有保险价值。财产保险合同中,有的约定保险价值,有的没有约定保险价值。人身保险合同则根本就没有保险价值一说,因为人的生命、身体是不能以金钱来衡量的。 2.保险合同订立时必须确定一个保险金额,但不一定确定保险价值,如不定值保险合同在订立时就无须确定保险价值。 3.保险金额是保险人计收保险费的依据,而保险价值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赔偿金额的依据。 4.保险金额是投保人的实际投保金额,也是保险人的最高赔偿限额;而保险价值则是保险合同订立时或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价值,是保险人赔偿的最高额。即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保险人也只在保险价值范围内予以赔偿。
保险价值如何确定?
保险价值可由三种方法确定:(1)依市价变动,(2)依双方当事人约定,(3)依法律规定。在有些保险中,可由法律明文规定保险价值的计算标准。
保险价值是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以金钱估计的价值总额,是确定保险金额和确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基础。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价值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定值保险;一种是不定值保险。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于人的身体和寿命无法用金钱衡量,不存在保险价值的问题,只需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一个保险金额,由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依约定给付,因此也被称为定额保险。 确定保险价值对于履行财产保险合同具有重要的意义。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确定保险价值有两种方法:(1)保险价值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记载。合同当事人通常都根据保险财产在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估定其保险价值,有些不能以市场价格估定的,就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其价值。事先约定保险价值的合同为定值保险合同,采用这种保险合同的保险,是定值保险。属于定值保险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不论所保财产当时的实际价值是多少,保险人都要按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价值计算赔偿金额。(2)保险价值可以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当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在保险事故已经发生,需要确定保险赔偿金额时,才去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是不定值保险,采取不定值保险方式订立的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对于不定值保险的保险价值,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并不加以确定,因此,不定值保险合同中只记载保险金额,不记载保险价值。
1、确定保险人合法身分,避免上当受骗。当有人叩门拜访或推销保险时,您有权要求其出示印有保险公司标志的有关证件或保险代理人持证上岗证件。
2、熟知保险责任,切莫盲目投保。目前,保险市场上的险种层出不穷,对于寻常百姓来讲,面对林林总总的保险品种犹如雾里看花,甚至有些人就是反复读过几遍保险条款也不知所云。因此,您在投保前一定要请业务员认真、详细地为您讲解保险条款的特点及保险责任,并做到对保险条款中列明的保险责任特别是免除规定完全了解。
每个险种的适应对象以及保险责任和保障水平都是有区别的,每个险种的保额限定和险种保费水平以及给付金额水平亦不尽相同。因此,当你想投保时,务必搞清楚,选择您认为最为适宜的险种进行投保,以免投保后又觉不“合身”,再找业务员办理退保,从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苦恼。与此同时,您还要对所购买的险种的除外责任,以及出险后如何索赔等事项一一了解清楚,避免某些素质不高的营销员在介绍条款规定时避重就轻,有意渲染对投保人有利的保险责任规定,而对于投保人需注意的有关特殊约定轻描淡写或干脆不说。一旦发生不测,索赔时或与原投保时想象的不一样,或属除外责任遭拒赔,从而产生误解甚至造成不必要的保险纠纷。
3、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免自食苦果。保险合同要以当事人双方诚实信用为基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投保单的有关事项应当如实填写,对保险公司的询问应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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