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物质经济条件的改善,现代人的生活日益丰富,以车代步、外出旅游、室内滑雪、峭壁攀岩……这些都极大地刺激着我们的好奇心和挑战欲望,而这一切也前所未有地加大了我们生活中的风险,所以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保险,尤其偏重消费型的意外险。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区区几十元钱,就能换来几万甚至更高的保障金额——意外伤害保险给不少投保人都留下了“低保费、高保额”的好印象。然而,在购买意外险之后,不少投保人却发现意外险并不能完全让人们免去“后顾之忧”,不是所有的意外事故都能获得全额赔偿。
为保障出行安全,市民江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交通工具意外险,保费为一年100元,保额共计为30多万。江先生注意到,这份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为“人身意外伤害责任、自驾车人身意外伤害责任、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责任、火车轮船乘客意外伤害责任和航班班机乘客意外伤害责任”。今年五一,江先生自驾车出游时不幸出了
车祸,被撞成小腿骨折住进医院,手术及护理等费用4万余元,需要卧床半年左右。想到自己购买了意外险,江先生感到十分庆幸。然而在与保险公司联络后,江先生却被告知,只有死亡伤残,投保人才能依据“人身意外伤害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
而由于自己腿部的功能并未完全丧失,只能依据“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责任”获得1万元以下的赔付。江先生经过了解得知,如果申请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责任赔付,还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住院诊断及各类出院之后才能出具的单据,因此,他的理赔就此搁置。
“目前大部分的意外险产品,还只是保障因意外而引起的死亡和伤残责任。”新华人寿南京分公司有关人士表示,短期意外险保费低廉,购买方便,但需注意的是,有的险种仅保障意外身故、有的则还包含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
“意外险的原则就是大数法则,每年交几十元,一旦有人出了意外,就能用大家的钱来帮忙。”中国人寿一位资深的客户经理也表示,由于“低保费、高保额”的特点,意外险赔付目前也仅能针对死亡或伤残等事故,不可能包含一切因意外所引起的费用。
如果是包含意外医疗的意外险,“不仅当初花的保险费要高一些,而且这部分的医疗赔偿保额也很低,一般都在1万到3万之间。”即使是因意外而引起的死亡责任,保险公司也要按照责任来划分赔付比例。
如果保险公司认为不能完全界定投保人伤害是由“意外事故”造成的,或者界定了意外事故没有按约定救治,最终投保人死亡却不能100%获赔的案例也很多。
温馨提示:消费者在投保前应细读条款,并对意外险的保障功能做个全面的了解,以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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