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将迎来调整。据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已联合印发通知,将把97个诊疗项目纳入《医保医疗项目目录》,根据《目录》,今后市民看病住院能报销更多费用。
2014年起,重庆市将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其中,将把强放射治疗、肝移植术等97个技术成熟、临床必需、应用广泛的诊疗项目,以及滤网、人工硬脑膜等13种一次性医用材料,纳入《医保医疗项目目录》。
同时,针对《医保医疗项目目录》中的人工晶体、永久起博器等31种一次性医用材料,将提高其“医保最高认定价”标准。
针对简单充填术、根管充填术等30个口腔诊疗项目,将取消其限门诊报销的规定,改为将其纳入住院报销,仍按乙类管理。
此外,对于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我市将建立最高支付限额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医疗保险平稳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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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保新政:退休人员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为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单位,退休人员超过在职职工人数70%以上的,从明年起将取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根据通知,去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其应缴额的60%缴费;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其应缴额的40%缴费;从2014年1月1日起,取消缴费。用人单位缴费负担减轻了,退休人员依然享受职工医保待遇。退休人员随单位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继续由用人单位和退休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缴费。从2014年1月1日起,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应满30年、女应满25年。
重庆医保费多缴可申请办理退费
根据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通知,重庆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或人员,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因享受医保缴费优惠或政府补助、死亡、重复缴费等情形,造成参保单位或个人多缴保险费的,可申请办理医保退费。但是,有六种情况,重庆医保费多缴是不予退还的。比如参保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参保单位缴纳医保费形成的重复缴费,其单位缴纳的医保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合并;等等。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符合退费条件的参保单位或个人,在办理退费时,应向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填写申请表,说明申请退费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随后,受理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送多缴费发生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复核。符合条件者,将按月报送当地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审批。经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审批同意的退费,应于当月内,通过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或指定银行账户,支付给申请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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