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佛山社保局出台《佛山市医疗保险待遇核发经办业务规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三类人群必须申请异地就医手续才可进行医保报销。按照意见稿,长期异地居住180天以上的退休人员、一级至四级伤伤残职工和单位派驻市外180天以上的在职职工,在报销的时候需要申请异地就医。那么,在外佛山人医保报销该如何申请呢?
一般情况下,在外佛山人申请医保报销时,需办理如下手续:职工需要先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表》,并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提供相关异地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材料。单位派驻市外180天的在职参保职工异地就医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自办理之日算起,有效期满后仍需继续在异地工作的,需重新办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
佛山7月起停止向原医保卡划拨医保资金
佛山市社保局发出通告,从7月1日起停止向职工参保人原医保卡(含原南海社保卡)划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已申领社保卡人员请尽快激活。
据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社保卡是全体持卡人办理各项社保服务的身份凭证,也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个账资金的划拨账户,同时还是一张银行借记卡。截至2013年底,我市社保卡发卡已近300万张,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障卡工作的部署,今年将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应用。
该负责人提醒,尚未申领社保卡的本市户籍居民(含老人和小孩)、参加我市职工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请尽快到合作银行(中、农、工、建)网点申领社保卡。而社保部门将于今年7月1日起停止向职工参保人原医保卡(含原南海社保卡)划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并逐步加大社保卡在各项社保服务领域的应用。已申领社保卡人员请尽快到发卡银行各网点激活社保卡,确保职工医保个账资金的划拨及相关社保业务的办理。
至于原医保卡将在何时停止使用,市社保局表示,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在停止使用之前,持卡人原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可继续使用直至余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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