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的钱怎么使用?住院要先花完医保卡余额吗?年底前医保卡不买药会被清零?医保卡余额用完后看病还能再报销吗?很多消费者都有这些疑问,本文为这些疑问作介绍。
医保卡里没钱了,医疗保险才报销?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存在这样误解的居民不占少数。
沈阳市医保局政策咨询处处长王宏解释道:“其实你医保卡里的钱就和你的银行存折一样,都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可以跨年度结转使用甚至还可以依法继承。而且参保者医保卡里的钱,只被用来支付住院费用中除去医保报销费用之后的自费部分,花不了的钱还在卡里。 ”
据了解,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住院时,必须负担基本医疗范围内的住院起付线费用和起付线以上个人按比例负担的费用,而医保卡中的钱可用于支付以上费用。也就是说,参保人员有病住院了,在出院结账时就可以用你医保卡中的钱支付住院期间应该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如果住院前你医保卡中的钱已全部花光,那么以上费用就必须用现金支付了。
进入12月份以来,有一些市民发现网上有人发帖和传言,声称个人医保卡从今年7月起,每个月增加20元可报销额度,但医保卡里的钱到年底要清零,如果元旦前不花掉就没用了,因此一些市民纷纷到药店刷卡买一些家庭常备药。有读者发现,市区少数药店也贴出启事,希望需要买药的顾客在12月31日前赶紧拿医保卡来买药。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澄清说,这完全是误传,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如查清个别医保定点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造谣,将会作严肃处理。
市民马先生说,几天前他和家人都听朋友说,如果在12月底前不把医保卡里的钱花掉,卡里的钱就会被清零。于是家人就到药店把卡里的余额全部买成常用药和其他用品。一些熟悉的朋友也互相发短信,提醒对方抓紧时间把医保卡里的钱用掉。“最近不少人都在说这个问题,是真的吗?”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有关负责人澄清说,这完全是误传,有些市民可能是对今年7月起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统筹管理”新规定产生了误解:“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逐年可结转、可继承,如果平时不用银行还要计利息,本息都属于个人所有。这些钱无所谓什么到期清零这个说法。”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了解医保个人账户及门诊统筹问题其实也很简单:我市职工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社保局每月都会往其个人医疗账户划入一笔钱,由参保人支付门诊医疗费用或住院个人自付费用,这笔资金为参保人个人所有,本金和利息均归参保人,可以结转和继承。
陈小姐来电咨询:我今年24岁,去年开始单位给我缴纳了宁波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今年,我看病时已经把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都用完了,看病费用还超出不少。我想问一下,卡里余额用完后,看病的钱还能再报销吗?
我们来帮您: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目前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门诊医疗费用实行三段式结算方式,即账户段、自负段和共负段。
在每个职工医保年度(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内,个人门诊就医先使用医保卡里的当年个人账户(即账户段)。当年个人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根据年龄的不同,自负段分别为45周岁以下为900元;45周岁(含)至退休为600元;退休以后为300元。在自负段内个人门诊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要由个人按上述金额自负,但每次就医时仍要刷医保卡进行累计计算。
如果陈小姐超出部分在自负段范围内,即超出低于900元就需要个人自负。如果超出自负段即高于900元,则自负段累计完成后进入共负段,超出自负段900元部分则按照比例报销。
目前个人门诊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共负段由个人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共同支付,目前的支付标准为:在三级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5%,医保基金支付75%;在社区医院门诊就医在职人员个人承担14%,退休人员个人承担8%,医保基金分别支付86%、92%;在其他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0%,医保基金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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