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武汉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这个问题是很多武汉市民想要了解的。下面小编就这个问题向大家进行解答。
武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均为8%,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12%,原则上不超过12%,铁路单位缴存比例按照铁道部批准系数办理,职工和单位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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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规定,缓解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趋紧的矛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及政策性住房金融保障作用,重点支持缴存职工家庭的首套基本住房需求,有条件支持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求,坚决遏制投资性和投机性住房消费,兼顾社会公平和效率,确保公积金资产的安全,更加高效、便捷地为广大缴存职工服务,经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武汉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作出相应完善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调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提取额度,满足基本的住房消费需求。以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为准,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家庭,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消原不超过购房总价70%的限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二)适度支持职工家庭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职工家庭已登记仅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武汉市现行普通住房标准140平方米以下,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含组合贷款),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为: [140平方米-职工家庭首套住房面积]×第二套住房购房单价,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此前职工及配偶已经有两套住房贷款记录的(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为准),不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调整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办理周期及提取额度。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允许职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冲还商业贷款本息,办理周期由每3年办理1次,调整为每年1次,直至贷款余额结清。
以上是有关武汉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关注开心保网武汉住房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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