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由所在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如果单位在工商部门已经办理注销手续,职工本人可以持身份证原件办理相关事宜。
一、单位经办人需要填写以下单据,且不得涂改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必须加盖提取单位的预留印鉴章)
2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需填写提取人符合中心规定的银行存折号或卡号\提取人本人签字,并且加盖预留印鉴章)
3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销户提取的不用填写此单(例如退休)}基本情况要填写完整
二、提取本人应根据不同提取原因提供下列材料:
(一)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提取人为主买房人需提供: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③购房合同复印件④首付款发票或全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2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还需提供:①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内容包含夫妻双方姓名和身份证号)②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首付款发票或全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④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⑤购房合同复印件⑥主买房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如配偶方未建公积金,需配偶方所在单位开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职工购买二手房提取:
如果是贷款购房,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提取人为主买房人需提供: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③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需提供: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内容包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格式 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住房租赁合同 厂房出租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含夫妻双方姓名和身份证号)②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④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主买房人(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如配偶方未建公积金,需配偶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因贷款产权证原件在担保机构或银行收押而无法提供产权证原件的,可凭加盖担保机构或银行的公章及长条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办理提取。
(三) 职工购买自住房屋:(一次性付清房款)
1提取人为主买房人需提供: 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购房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③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需提供: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内容包含夫妻双方姓名和身份证号)②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购房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④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⑤主买房人(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如配偶方未建公积金,需配偶方所在单位开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最好是先咨询清楚,需要什么资料,然后准备好了,相关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这样才可以办理起来更顺畅。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为了方便广大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朋友,大家可以再网上进行查询,也可以先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的电话进行查询。具体如下:
东城管理部咨询电话:64056887
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96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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