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保险来规避风险,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完善,保险种类也不短推陈出新,分红型养老年金保险受到很多市民的喜爱逐渐走红,保险公司也陆续推出分红型养老年金保险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
一、生命人寿“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特色介绍
“富贵全能”保障计划集中了几大优势:
一是采用当前市场上先进的保额分红产品体系,基本保额保底,年度红利保值,终了红利增值,确保客户高保障高收益,达到保障与理财兼顾的双重功用;二是特别增加万能理财金账户,保证客户财富二次增值;三是快速返还,购买“富贵全能”的客户在犹豫期过后即可获得第一笔基本保额9%的生存金给付,这使得“富贵全能”成为目前业内所有险种中返还最快且最多的险种,充分满足客户快速见利的心理。体现了生命人寿“以人为本”的产品设计理念,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群的多样需求。
保额分红 大幅提高分红基数
目前,市场上热销的理财险一般采用现金分红及年金返还的形式来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而生命人寿推出的“富贵全能”采用的是能够更好的体现保险本质同时又能够保证更高收益的保额分红方式。
保额分红简单讲就是以客户所购买保额为基数进行分红,比如客户每年交五千元保费购买十万保额的保险,现金分红是以五千所对应的现金价值来分红,而保额分红是按照十万的保额来分红。近年来保额分红在市场上以其独特优势独领风骚受到行业专家及客户的高度认可和推崇。
二、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简介: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领取灵活的养老年金,最早50周岁即可领取,还有身故保障,让您终身受益,还可享有公司分红、保单借款
保险期间:终身
投保示例
金先生,30岁,投保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每年缴纳保费10,000元,选择十年交费,起保险利益如下:
●养老年金
金先生生存至60周岁生效对应日后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168,100元,合同终止。
生存状态下每年领取养老金10,400元直至终身,如果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年金之日起不满十年身故,其继承人可继续领取未满十年部分的养老年金,合同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满十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分红事项
金先生享有分红权益,在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日前,产生的红利保留在本公司并累积生息至领取日,在领取日,金先生可选择将全部或部分累积红利作为一次性趸交保费用于增加养老金的领取金额。
三、太平金生恒赢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
产品特色:
1.双重动力节节高
2.年年领取保证涨
3.增额分红红上红
4.累计生息利滚利
5.终身成长抵通胀
八大主要权益:
1.生存保险金:我们每年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5%,直至终身。
2.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若选择累积生息,我们将按日计息、年复利进行累积生息。
3.身故保险金
60 周岁前,我们返还已交保费,包含已分配红利增加的保额对应的保费。
60 周岁后,我们按已交保费减去60 周岁后累计领取的生存金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若为负值,则身故保险金为0。
4.基本保险金额持续增长
除分红外,您的基本保险金额每年将以投保时所确定的基本保额5%的额度增加,直至终身。
5.保单红利
6.保单贷款
特设保单贷款功能,贷款期间仍享受增额分红利益及保障利益。
7.犹豫期
您在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之日起,可享有10 天的犹豫期。如您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我们将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已交的保险费。
如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我们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根据《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计算的。
8.合同解除权
合同有效期间内,您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合同终止后30 天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的信息仅供预约咨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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